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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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木伢 (略) 年加工装饰板材*张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木伢 (略) 年加工装饰板材*张项目

(略) 龙田镇闻读村南新厝70号( (略) (略) 车间二一楼)

福建木伢 (略)

福 (略)

项目 (略) 龙田镇闻读村南新厝70号( (略) (略) 车间二一楼),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装饰板材*张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房出租方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带灌溉,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龙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略) 。

废气: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热压有机废气经整体密闭罩(顶部吸气+软帘)收集后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塑料薄膜包装袋、装饰纸边角料废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废矿物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木伢 (略) 年加工装饰板材*张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木伢 (略) 年加工装饰板材*张项目

(略) 龙田镇闻读村南新厝70号( (略) (略) 车间二一楼)

福建木伢 (略)

福 (略)

项目 (略) 龙田镇闻读村南新厝70号( (略) (略) 车间二一楼),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加工装饰板材*张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近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房出租方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带灌溉,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龙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略) 。

废气: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热压有机废气经整体密闭罩(顶部吸气+软帘)收集后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模温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塑料薄膜包装袋、装饰纸边角料废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废矿物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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