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水产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项目
海特水产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项目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2024年04月08日 编号:闽发改备[2024]J*号
项目代码 | 2404-*-04-01-* | 项目名称 | 海特水产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项目 |
企业名称 | 宁德 (略) | 企业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略) (略) 溪尾镇渔岐自然村G228国道旁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基:*平方米、滩涂:*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计划建设温室大棚30座、青蟹育苗池20个、红树林树下滩涂青蟹生态开放式散养场地*平方米、蟹公寓*格(20套)、镀锌板池:包括生产池、苗产池、养殖池等150个、实验室、饲料、药品储存间500平方米。 购置设备循环水处理系统 15套、温控水质监测设备50套、工具车3辆、船3艘、备用发电机1组、实验设施3套。预计设备安装费:*元 主要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可培育南美白对虾*公斤、半滑舌鳎*公斤、青蟹苗(红鲟)*只、红树林滩涂生态散养的小青蟹年可出产成品蟹*公斤。 | ||
项目总投资 | 4200.*元 | 其中:土建投资1779.*元,设备投资 731.*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美元),其他投资1690.*元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 |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
2024年04月08日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2024年04月08日 编号:闽发改备[2024]J*号
项目代码 | 2404-*-04-01-* | 项目名称 | 海特水产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项目 |
企业名称 | 宁德 (略) | 企业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略) (略) 溪尾镇渔岐自然村G228国道旁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基:*平方米、滩涂:*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计划建设温室大棚30座、青蟹育苗池20个、红树林树下滩涂青蟹生态开放式散养场地*平方米、蟹公寓*格(20套)、镀锌板池:包括生产池、苗产池、养殖池等150个、实验室、饲料、药品储存间500平方米。 购置设备循环水处理系统 15套、温控水质监测设备50套、工具车3辆、船3艘、备用发电机1组、实验设施3套。预计设备安装费:*元 主要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可培育南美白对虾*公斤、半滑舌鳎*公斤、青蟹苗(红鲟)*只、红树林滩涂生态散养的小青蟹年可出产成品蟹*公斤。 | ||
项目总投资 | 4200.*元 | 其中:土建投资1779.*元,设备投资 731.*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美元),其他投资1690.*元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 |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
2024年04月08日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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