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关于认定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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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关于认定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承德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到申报截至时间,共收到七份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经县级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的评审,认为王士敏、陈曦、张健在其所在非遗项目传承中具有代表性,可以认定为其所在项目的传承人。现对以上传承人及其所在的项目在承德县 (略) 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7天(4月17日-4月24日)

异议受理单位:承德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承德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到申报截至时间,共收到七份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经县级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的评审,认为王士敏、陈曦、张健在其所在非遗项目传承中具有代表性,可以认定为其所在项目的传承人。现对以上传承人及其所在的项目在承德县 (略) 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7天(4月17日-4月24日)

异议受理单位:承德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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