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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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把焊割器具及*个焊割器具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鄞州区横溪 (略) 288号

宁波隆兴 (略)

宁波隆兴 (略) (营业执照详见附件1)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一家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焊割工具、焊割设备等系列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厂区位于 (略) 鄞州区横溪 (略) 288号,总占地面积*.3m2。本次扩建项目拟投资*元,利用自有已建生产厂房作为生产场所,购置多孔位冷镦机、车床、注塑机等设备,实施“年产*把焊割器具及*个焊割器具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本项目已在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312-*-07-02-*),扩建后可达到全厂年产*只焊割咀、*套焊割炬、*把焊割器具(其中*把电焊钳、*把气保焊枪)、*个焊割器具配件(其中*个减压器、*个压力表)的生产规模。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4-04-1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把焊割器具及*个焊割器具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鄞州区横溪 (略) 288号

宁波隆兴 (略)

宁波隆兴 (略) (营业执照详见附件1)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一家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焊割工具、焊割设备等系列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厂区位于 (略) 鄞州区横溪 (略) 288号,总占地面积*.3m2。本次扩建项目拟投资*元,利用自有已建生产厂房作为生产场所,购置多孔位冷镦机、车床、注塑机等设备,实施“年产*把焊割器具及*个焊割器具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本项目已在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312-*-07-02-*),扩建后可达到全厂年产*只焊割咀、*套焊割炬、*把焊割器具(其中*把电焊钳、*把气保焊枪)、*个焊割器具配件(其中*个减压器、*个压力表)的生产规模。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4-04-1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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