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12 年龙江镉污染事件后,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关闭龙江两岸重污染企业,金城江城区内的重污染企业搬迁进入大任产业园; 2014 年,经重点行业企业调查,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企业清单;2022 年,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组织编制了《 (略) 生态环境保 护“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分片区调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 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 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污染 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7 号)、《污染地块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 号)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该地块以铅锑精矿生产锑锭和铅锭。本地块历史上从事 过有色金属选矿活动,本地块存在土壤及污染的可能,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表明,砷、锑、镉、铅和汞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和锰超 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将上述指标列为关注污染物,开展风险评 估,并将该地块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2012 年龙江镉污染事件后,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关闭龙江两岸重污染企业,金城江城区内的重污染企业搬迁进入大任产业园; 2014 年,经重点行业企业调查,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企业清单;2022 年,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组织编制了《 (略) 生态环境保 护“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分片区调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 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 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污染 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7 号)、《污染地块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 号)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该地块以铅锑精矿生产锑锭和铅锭。本地块历史上从事 过有色金属选矿活动,本地块存在土壤及污染的可能,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表明,砷、锑、镉、铅和汞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和锰超 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将上述指标列为关注污染物,开展风险评 估,并将该地块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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