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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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卫生健 (略)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0537-*

通讯地址:*@*ttp://**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略) 金乡县开元大道北侧、奥体大道西侧

济宁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拟 投资 200 万元, (略) 病房楼负一层东侧预留区域建设一座锅炉房,内部布置 3 台燃气热水锅炉、2 台燃气蒸汽锅炉、2 套全自动 软水器及配套设施, (略) 医疗、供暖、生活提供热水,为医疗、厨房提供蒸汽。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设置 3 台燃气热水锅炉(2 用 1 备)及 2 台燃气蒸汽锅炉(1 用 1 备),锅炉燃烧 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汇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 85 米排放口高空排放(高 于屋顶 3 米)。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中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 限值及《金乡县燃气锅炉(设施)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济环金[2019]32 号)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

生活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 (略) (略) 排入金乡县东城污水 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为生产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 (略) (略) 排入金乡县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医院废水总排口出 水水质能够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 1 二级标准限 值及金乡县东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

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不在厂内暂存。

污水处理站污泥泥属于危险废物, 在院区经消毒 (略) 远东医疗废 (略) 集中清运处理,医院不设置污 泥暂存场所。

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 *-2023)中的相关要求。

四、噪声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及配套设施的运行,根据类比分析,噪声声级值约 90dB(A), 主要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来削减项目噪声。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类标准限值(昼间 55dB(A),夜间 45dB(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卫生健 (略)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0537-*

通讯地址:*@*ttp://**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略) 金乡县开元大道北侧、奥体大道西侧

济宁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拟 投资 200 万元, (略) 病房楼负一层东侧预留区域建设一座锅炉房,内部布置 3 台燃气热水锅炉、2 台燃气蒸汽锅炉、2 套全自动 软水器及配套设施, (略) 医疗、供暖、生活提供热水,为医疗、厨房提供蒸汽。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设置 3 台燃气热水锅炉(2 用 1 备)及 2 台燃气蒸汽锅炉(1 用 1 备),锅炉燃烧 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汇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 85 米排放口高空排放(高 于屋顶 3 米)。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中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 限值及《金乡县燃气锅炉(设施)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济环金[2019]32 号)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

生活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 (略) (略) 排入金乡县东城污水 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为生产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 (略) (略) 排入金乡县东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医院废水总排口出 水水质能够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 1 二级标准限 值及金乡县东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

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不在厂内暂存。

污水处理站污泥泥属于危险废物, 在院区经消毒 (略) 远东医疗废 (略) 集中清运处理,医院不设置污 泥暂存场所。

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 *-2023)中的相关要求。

四、噪声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及配套设施的运行,根据类比分析,噪声声级值约 90dB(A), 主要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来削减项目噪声。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类标准限值(昼间 55dB(A),夜间 4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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