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审批决定公示2402关于吉林省昊远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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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审批决定公示2402关于吉林省昊远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对吉林省昊远 (略) 提出的《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省昊远 (略) 的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南环建(表)[2024]2号

批准时间: 2024年4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申报主体:吉林省昊远 (略)

办件名称: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南环建(表)[2024]2号

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对吉林省昊远 (略) 提出的《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省昊远 (略) 的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南环建(表)[2024]2号

批准时间: 2024年4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申报主体:吉林省昊远 (略)

办件名称: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南环建(表)[2024]2号

公告日期: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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