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2024年4月1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百信环境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百信环境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 |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17号8幢 | (略) 百信环境 (略) | (略) 环科 (略) | 项目建成后全厂年检测环境(水、气、土、声)、卫生、工作场所、食品样品*个、农林土壤样品1250个、农产品(果蔬)样品3750个。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玻璃器皿后道清洗废水,接管至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胥江,属于间接排放,不会对区域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负荷,污水处理厂尾水能稳定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2 | 崴思半导体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特种塑料薄膜项目 | (略) 吴中区木 (略) 12号金地威新2号楼101、201层 | 崴思半导体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略) | 拟建设生产年产200吨特种塑料薄膜项目。 | 1、废气:挤出流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DA001排气筒排入外环境。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略) 进入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由合法合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3 | 苏 (略) 迁扩建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22号8幢 | 苏 (略) | 苏州 (略) | 苏 (略) (略) 吴中区木 (略) 18号(2号厂房),企业拟投资*元,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22号8幢,项目建成后年产塑胶制品1309.5吨,注塑模具80套(自用)。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 (略) (略) ,经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模具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采取措施后,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注塑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处理;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 | |
4 | 苏州杰 (略) 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件、塑料制品*件、橡胶制品*件新建项目 | (略) 吴中区临 (略) 276号1幢 | 苏州杰 (略) | 苏州 (略) | 企业拟投资*元租 (略) 吴中区临 (略) 276号1幢厂房(租用苏州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1幢厂房共5层,租赁面积约5780.39m2。项目建成后,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件、塑料制品*件。 |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经车间新风系统收集后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P1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百信环境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百信环境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 |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17号8幢 | (略) 百信环境 (略) | (略) 环科 (略) | 项目建成后全厂年检测环境(水、气、土、声)、卫生、工作场所、食品样品*个、农林土壤样品1250个、农产品(果蔬)样品3750个。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玻璃器皿后道清洗废水,接管至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胥江,属于间接排放,不会对区域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负荷,污水处理厂尾水能稳定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
2 | 崴思半导体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特种塑料薄膜项目 | (略) 吴中区木 (略) 12号金地威新2号楼101、201层 | 崴思半导体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略) | 拟建设生产年产200吨特种塑料薄膜项目。 | 1、废气:挤出流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DA001排气筒排入外环境。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略) 进入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由合法合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3 | 苏 (略) 迁扩建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22号8幢 | 苏 (略) | 苏州 (略) | 苏 (略) (略) 吴中区木 (略) 18号(2号厂房),企业拟投资*元,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22号8幢,项目建成后年产塑胶制品1309.5吨,注塑模具80套(自用)。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 (略) (略) ,经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模具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采取措施后,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注塑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处理;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 | |
4 | 苏州杰 (略) 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件、塑料制品*件、橡胶制品*件新建项目 | (略) 吴中区临 (略) 276号1幢 | 苏州杰 (略) | 苏州 (略) | 企业拟投资*元租 (略) 吴中区临 (略) 276号1幢厂房(租用苏州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1幢厂房共5层,租赁面积约5780.39m2。项目建成后,年产家用电器塑料配件*件、塑料制品*件。 |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经车间新风系统收集后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P1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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