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增加行政审批评审论证专家库成员的征集公告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增加行政审批评审论证专家库成员的征集公告
市直及县(市、区)行业主管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精神,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专家管理,建立高质量的行政审批评审(论证)专家库,根据我局各类审批事项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在原专家库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征集入库专家,邀请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我局行政审批评审(论证)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分类
专家按照参与评审事项分为交通类、农林畜牧类、水行政许可类、环境保护类、医疗卫生类、应急管理类。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由局各审查科室分类别提出需求,综合勘验科负责具体征集工作。具体行业范围及专业领域参照《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见附件1)。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评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准确把握具体审核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评审经历或审核工作经验;
(三)所从事工作涉及该审批事项,并在该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类执业资质,并从事该工作满五年,精通业务,熟知本行业国家政策;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五)自愿接受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入库方式
(一)申请人应根据本人行业或所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严格对照《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申请评审专业,每人申报专业不得超过2个。
(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专家登记表》(见附件2),申报人员可以根据个人专业能力,选择一个或两个专业进行填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盖章。申报人员将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或相关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上报。
(三)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拟定新增专家库人员名单,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在行政审 (略) 站对外进行公示,无异议 (略) 行政审批局评审(论证)专家库。
四、征集截止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下午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勘验科 ?刘建
电话:0317—* ?*
邮箱:*@*63.com
附件:1.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
2.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专家登记表
附件1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
序号 | 评审类别 | 涉及专业类别 | 职称(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交通类 | 公路工程、道路桥梁、市政工程、经济、会计、给排水、林业、绿化、电力、电气、通信、智能交通、 (略)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2 | 环境保护类 |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及在其他相关行业中从事环评领域工作。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优先考虑)。 | |
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文水资源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河道管理(参与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事项)。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3 | 水行政许可类 | 水文、水资源、水文规划、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地质、造价。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4 | 农林畜牧类 | 林业类,农业、林草业科学、森林资源调查及规划设计、林业科研及种苗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营养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5 | 医疗卫生类 | 耳鼻喉、眼科、内科、妇科儿科、小儿外科专业、重症、院感、中医、护理、美容(含美容外科)、康复、皮肤、精神、血透、医学检验、急诊、疼痛、体检、口腔、介入、外科(神经外科)、外科(骨外科)、外科(泌尿外科)、外科(泌尿外科)、外科(心、胸外科)、外科(胃肠外科)、外科(肿瘤外科)、外科(婚检男科)、泌尿外科、内分泌、麻醉科、生育健康与不孕不育专业(妇科、男科)、婚前医学检查(妇科、男科)、预防保健、传染病、肝病、全科、病理学、临终关怀、医学影像、中医(骨科)、药事管理、医疗卫生监督、医疗管理、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管理 | 具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资质 | |
6 | 应急管理类 | 安全、消防、电气、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在该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附件2
(略) 行政审批局评审(论证)专家登记表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两寸免冠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电子邮箱 | |||||
工作单位地址 | ||||||
(略) 校名称、时间、专业、学历 | ||||||
现从事专业 | 从事现专业年数 | |||||
技术职称 | 职称评定时间 | |||||
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名称、等级及时间 | ||||||
评审领域 | ||||||
相应专业的经历及业绩 | ||||||
应回避的单位 | ||||||
专家信息确认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填写真实无误,以示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 专家签名: ???????????? ?年 ????月 ???日 | |||||
所属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名称、等级及时间”指获得执业资格的情况。2、通讯方式一栏非常重要,请务必将手机、电子邮箱填写完整。3、“相应专业的经历及业绩”一栏应结合专业,并反映专业水平,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另附。 | ||||||
另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 |
市直及县(市、区)行业主管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精神,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专家管理,建立高质量的行政审批评审(论证)专家库,根据我局各类审批事项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在原专家库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征集入库专家,邀请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入我局行政审批评审(论证)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分类
专家按照参与评审事项分为交通类、农林畜牧类、水行政许可类、环境保护类、医疗卫生类、应急管理类。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由局各审查科室分类别提出需求,综合勘验科负责具体征集工作。具体行业范围及专业领域参照《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见附件1)。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评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准确把握具体审核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评审经历或审核工作经验;
(三)所从事工作涉及该审批事项,并在该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类执业资质,并从事该工作满五年,精通业务,熟知本行业国家政策;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五)自愿接受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入库方式
(一)申请人应根据本人行业或所从事工作的专业领域,严格对照《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申请评审专业,每人申报专业不得超过2个。
(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专家登记表》(见附件2),申报人员可以根据个人专业能力,选择一个或两个专业进行填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盖章。申报人员将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或相关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上报。
(三)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拟定新增专家库人员名单,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在行政审 (略) 站对外进行公示,无异议 (略) 行政审批局评审(论证)专家库。
四、征集截止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下午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勘验科 ?刘建
电话:0317—* ?*
邮箱:*@*63.com
附件:1.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
2.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专家登记表
附件1
(略) 行政审批局增加评审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
序号 | 评审类别 | 涉及专业类别 | 职称(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交通类 | 公路工程、道路桥梁、市政工程、经济、会计、给排水、林业、绿化、电力、电气、通信、智能交通、 (略)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2 | 环境保护类 |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及在其他相关行业中从事环评领域工作。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优先考虑)。 | |
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文水资源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河道管理(参与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事项)。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环评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3 | 水行政许可类 | 水文、水资源、水文规划、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地质、造价。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4 | 农林畜牧类 | 林业类,农业、林草业科学、森林资源调查及规划设计、林业科研及种苗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营养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
5 | 医疗卫生类 | 耳鼻喉、眼科、内科、妇科儿科、小儿外科专业、重症、院感、中医、护理、美容(含美容外科)、康复、皮肤、精神、血透、医学检验、急诊、疼痛、体检、口腔、介入、外科(神经外科)、外科(骨外科)、外科(泌尿外科)、外科(泌尿外科)、外科(心、胸外科)、外科(胃肠外科)、外科(肿瘤外科)、外科(婚检男科)、泌尿外科、内分泌、麻醉科、生育健康与不孕不育专业(妇科、男科)、婚前医学检查(妇科、男科)、预防保健、传染病、肝病、全科、病理学、临终关怀、医学影像、中医(骨科)、药事管理、医疗卫生监督、医疗管理、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管理 | 具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资质 | |
6 | 应急管理类 | 安全、消防、电气、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等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在该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
附件2
(略) 行政审批局评审(论证)专家登记表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两寸免冠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电子邮箱 | |||||
工作单位地址 | ||||||
(略) 校名称、时间、专业、学历 | ||||||
现从事专业 | 从事现专业年数 | |||||
技术职称 | 职称评定时间 | |||||
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名称、等级及时间 | ||||||
评审领域 | ||||||
相应专业的经历及业绩 | ||||||
应回避的单位 | ||||||
专家信息确认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填写真实无误,以示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 专家签名: ???????????? ?年 ????月 ???日 | |||||
所属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名称、等级及时间”指获得执业资格的情况。2、通讯方式一栏非常重要,请务必将手机、电子邮箱填写完整。3、“相应专业的经历及业绩”一栏应结合专业,并反映专业水平,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另附。 | ||||||
另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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