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土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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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土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水泥稳定土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珠海 (略) 737号恒源化工北区内
建设单位: 青岛鑫江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西海新岸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海 (略) 737号恒源化工北区内,租赁青岛锦浩源 (略) 场地。项目占地面积5500m2,建筑面积1040m2。项目新建水泥稳定土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搅拌机1台、水泥筒仓2台、上料斗4台、骨料供给系统1套、储水罐1个及储水泵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机制砂*吨/年、细骨料*吨/年、粗骨料*吨/年、水泥3000吨/年及机油0.02吨/年等,建成后可年产水泥稳定土*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物料处理、装卸、储存、生产加工等所有环节车间化,不得露天堆放,物料通过密闭输送系统转运。原料储料仓、生产车间配备自动雾化喷淋装置和雾炮机,定期喷淋降尘。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输车辆苫盖严密(其中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略) 线及时段行驶。 (略) 面须全部硬化,重点起尘部位加强洒水,车辆进出厂均须进行清洗除尘。 机制砂、粗骨料、细骨料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搅拌废气一并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3#)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经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2#)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无组织排放;卸车废气、车辆运输扬尘经喷淋装置及雾炮机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水泥行业”的标准限值。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控制措施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除尘器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颗粒物0.1947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3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12m2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组织好施工期全过程的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遮盖、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空置场地绿化和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设备位置、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进行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施工作业,须报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水泥稳定土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珠海 (略) 737号恒源化工北区内
建设单位: 青岛鑫江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西海新岸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海 (略) 737号恒源化工北区内,租赁青岛锦浩源 (略) 场地。项目占地面积5500m2,建筑面积1040m2。项目新建水泥稳定土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搅拌机1台、水泥筒仓2台、上料斗4台、骨料供给系统1套、储水罐1个及储水泵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机制砂*吨/年、细骨料*吨/年、粗骨料*吨/年、水泥3000吨/年及机油0.02吨/年等,建成后可年产水泥稳定土*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物料处理、装卸、储存、生产加工等所有环节车间化,不得露天堆放,物料通过密闭输送系统转运。原料储料仓、生产车间配备自动雾化喷淋装置和雾炮机,定期喷淋降尘。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输车辆苫盖严密(其中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略) 线及时段行驶。 (略) 面须全部硬化,重点起尘部位加强洒水,车辆进出厂均须进行清洗除尘。 机制砂、粗骨料、细骨料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搅拌废气一并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3#)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经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2#)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无组织排放;卸车废气、车辆运输扬尘经喷淋装置及雾炮机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水泥行业”的标准限值。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控制措施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除尘器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颗粒物0.1947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3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12m2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组织好施工期全过程的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遮盖、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空置场地绿化和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设备位置、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进行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施工作业,须报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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