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 (略) 米易县撒莲镇回箐村(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
4、建设单位:攀 (略)
5、建设内容及规模: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生产规模*吨/年;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配套建设井下水净化设施、110/35/10kV总降压变电所、道路、调度指挥中心、坑口服务楼等公用设施。
二、现有工程概况
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矿权于2021从 (略) 收购取得,矿区由5个拐点圈闭,面积3.9842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标高2295m~1020m,生产规模*t/a。公司现有矿山为露天开采,境界上口尺寸为半径815m近圆形,设计坑底标高1510m,采用汽车—公路开拓运输方式,目前开采至约1615m,现有排土场3座,分别为大田湾排土场、碑石湾排土场、中梁湾排土场,其中碑石湾排土场和中梁湾排土场已关闭多年,生态恢复良好,大田湾排土场目前正在使用排土场。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治理:采场采用湿式凿岩、微差爆破,向爆堆表面洒水的方式抑尘,铲装前对干燥面洒水,增加矿岩湿度; (略) 采用洒水车洒水控尘;大田湾排土场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控尘;碑石湾排土场和中梁湾排土场已关闭多年并进行了生态恢复。
(2)废水治理:矿坑水供露天采场和 (略) 一车间生产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略) ,不外排;大田湾排土场渗滤水用于排土场绿化。
(3)噪声治理: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制鸣笛;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矿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放炮。
(4)固废治理:矿山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送大田湾排土场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撒莲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碑石湾排土场和中梁湾排土场已关闭多年,生态恢复良好;采场已 (略) 进行复垦,复垦面积25hm2;播撒酸浆草、狗牙根、山毛豆、银合欢、黑麦草等;在平台内侧坡脚处开挖种植沟,栽植爬藤类植物,株距为1.5m;大田湾排土场已对停用的 (略) 进行复垦,撒播有黑麦草、种植有毛豆和合欢等。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攀 (略)
通讯地址: (略) 米易县攀 (略) 197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cantt.com
邮编:*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号2栋13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邮编:*
五、公众 (略) 络连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 (略) 米易县撒莲镇回箐村(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
4、建设单位:攀 (略)
5、建设内容及规模: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生产规模*吨/年;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配套建设井下水净化设施、110/35/10kV总降压变电所、道路、调度指挥中心、坑口服务楼等公用设施。
二、现有工程概况
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矿权于2021从 (略) 收购取得,矿区由5个拐点圈闭,面积3.9842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标高2295m~1020m,生产规模*t/a。公司现有矿山为露天开采,境界上口尺寸为半径815m近圆形,设计坑底标高1510m,采用汽车—公路开拓运输方式,目前开采至约1615m,现有排土场3座,分别为大田湾排土场、碑石湾排土场、中梁湾排土场,其中碑石湾排土场和中梁湾排土场已关闭多年,生态恢复良好,大田湾排土场目前正在使用排土场。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治理:采场采用湿式凿岩、微差爆破,向爆堆表面洒水的方式抑尘,铲装前对干燥面洒水,增加矿岩湿度; (略) 采用洒水车洒水控尘;大田湾排土场采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控尘;碑石湾排土场和中梁湾排土场已关闭多年并进行了生态恢复。
(2)废水治理:矿坑水供露天采场和 (略) 一车间生产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略) ,不外排;大田湾排土场渗滤水用于排土场绿化。
(3)噪声治理: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制鸣笛;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矿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放炮。
(4)固废治理:矿山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送大田湾排土场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撒莲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碑石湾排土场和中梁湾排土场已关闭多年,生态恢复良好;采场已 (略) 进行复垦,复垦面积25hm2;播撒酸浆草、狗牙根、山毛豆、银合欢、黑麦草等;在平台内侧坡脚处开挖种植沟,栽植爬藤类植物,株距为1.5m;大田湾排土场已对停用的 (略) 进行复垦,撒播有黑麦草、种植有毛豆和合欢等。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攀 (略)
通讯地址: (略) 米易县攀 (略) 197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cantt.com
邮编:*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号2栋13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邮编:*
五、公众 (略) 络连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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