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4-17
项目名称: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赫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的规定,本工程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原则如下∶ ①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项目所在区域自然资源由于本项目施工和运行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耗,因此应按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进行补偿。 ②区域自然系统中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项目实施后将使局部区域原有自然系统功能受到影响,因此应采取措施减少这种功能损失。 ③凡涉及到敏感地区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凡涉及到需要保护物种地区必须指定补偿措施。 ④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应遵循“避免→生态恢复”的顺序。 2、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①施工期结束后,在有条件的光伏板下方种植中药材、当季蔬菜等经济作物,其他光伏场区通过播撒草种、种植当地区域内植被,作为生态恢复补偿措施,达到恢复项目生态环境目的,弃渣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种植当地常见的芒、蕨等草本植物,禁止种植外来入侵植物。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按要求回填土方,及时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 ③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施工期沉淀池、旱厕、施工期危废间等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保证生态恢复效果不低于施工建设前。 ④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 ⑤设计阶段生态影响防护措施优化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方式,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防治水土流失影响。 3、工程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施工期沉淀池、旱厕、施工期危废间等临时设施,并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0cm,播撒草种,对临时工程区进行覆土复绿。对施工期用于工棚、施工便道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应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予以全部还耕;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 4、土壤保护措施 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明确临时作业区,划分吊装区、设备贮存区、临时堆土区等功能区,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先挡后弃、临时覆盖、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本工程电缆沟开挖后应及时回填。 施工单位应规划设计合理 (略) 路径,施工车辆应严格按 (略) 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便道外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工程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寻求 (略) 相结合的利用途径。
"XMGK":"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0MW,铭牌装机容量为105.950MWp,规划建设31个子方阵,总用地面积为2075.89亩(约*.66m2),其中光伏区占地2049.51亩(*.49m2),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为13.82亩(9212.49m2),35k (略) 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3.9亩(0.26hm2),临时堆料场占地面积7100m2。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清山水 (略)
项目名称: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日期:2024-04-17
项目名称: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赫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的规定,本工程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原则如下∶ ①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项目所在区域自然资源由于本项目施工和运行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耗,因此应按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进行补偿。 ②区域自然系统中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项目实施后将使局部区域原有自然系统功能受到影响,因此应采取措施减少这种功能损失。 ③凡涉及到敏感地区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凡涉及到需要保护物种地区必须指定补偿措施。 ④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应遵循“避免→生态恢复”的顺序。 2、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①施工期结束后,在有条件的光伏板下方种植中药材、当季蔬菜等经济作物,其他光伏场区通过播撒草种、种植当地区域内植被,作为生态恢复补偿措施,达到恢复项目生态环境目的,弃渣场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种植当地常见的芒、蕨等草本植物,禁止种植外来入侵植物。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按要求回填土方,及时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 ③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施工期沉淀池、旱厕、施工期危废间等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保证生态恢复效果不低于施工建设前。 ④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 ⑤设计阶段生态影响防护措施优化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方式,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防治水土流失影响。 3、工程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施工期沉淀池、旱厕、施工期危废间等临时设施,并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0cm,播撒草种,对临时工程区进行覆土复绿。对施工期用于工棚、施工便道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应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予以全部还耕;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 4、土壤保护措施 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明确临时作业区,划分吊装区、设备贮存区、临时堆土区等功能区,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先挡后弃、临时覆盖、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本工程电缆沟开挖后应及时回填。 施工单位应规划设计合理 (略) 路径,施工车辆应严格按 (略) 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便道外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工程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寻求 (略) 相结合的利用途径。
"XMGK":"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0MW,铭牌装机容量为105.950MWp,规划建设31个子方阵,总用地面积为2075.89亩(约*.66m2),其中光伏区占地2049.51亩(*.49m2),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为13.82亩(9212.49m2),35k (略) 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3.9亩(0.26hm2),临时堆料场占地面积7100m2。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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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清山水 (略)
项目名称:赫章县雉街大山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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