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武冈市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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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武冈市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武建发〔2024〕1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 (略) 建筑

施工企业名录库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为做好202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工作,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助力建筑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建建[2022]228号) (略) 印发《 (略)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八项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13]14号文件精神,按照《 (略) 人民政府常务第45次会议纪要》要求,现成立住建局牵头,由纪委、司法、发改、财政、审计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评审领导小组,将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1、具有国家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2、 (略) 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且从事建设活动满一年以上的外地入武企业。

二、评定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批评和惩处、通报和约谈等;企业 (略) 场行为、社会义务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工程创优获奖、资信信誉等各方面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二)信息采集时间规定:

1、基本信息的采集期限为评审主体存续期限。

2、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受到表彰、获得荣誉称号和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计算;

3、法律法规对信息采集的期限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评定程序

(一)受理

1、申报资料受理:每年4月17 日—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详见每年通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 (略) 住房和城 (略) 站下载《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申请表》并如实填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采用A4纸胶装。

(二)评审

评审工作在联合评审小组领导 (略) 域内工程专家库内抽取;专家名单由招投标、质量安全、法规、行业管理等专家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三)公示

1、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若收到的异议、申诉、举报等,住建局将牵头组织进行查验和核实,相应时间顺延。

(四)审定

联合评定结果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确定。

(五)发布

入库名单结 (略) 及 (略) 站发布。

联系方式:建筑业和质量安全管理股:华兴元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申请表

2、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登记评定标准

3、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汇总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武建发〔2024〕1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 (略) 建筑

施工企业名录库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为做好202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工作,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助力建筑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建建[2022]228号) (略) 印发《 (略) (略)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八项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13]14号文件精神,按照《 (略) 人民政府常务第45次会议纪要》要求,现成立住建局牵头,由纪委、司法、发改、财政、审计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评审领导小组,将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1、具有国家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2、 (略) 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且从事建设活动满一年以上的外地入武企业。

二、评定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批评和惩处、通报和约谈等;企业 (略) 场行为、社会义务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工程创优获奖、资信信誉等各方面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二)信息采集时间规定:

1、基本信息的采集期限为评审主体存续期限。

2、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受到表彰、获得荣誉称号和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计算;

3、法律法规对信息采集的期限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评定程序

(一)受理

1、申报资料受理:每年4月17 日—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详见每年通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 (略) 住房和城 (略) 站下载《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申请表》并如实填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采用A4纸胶装。

(二)评审

评审工作在联合评审小组领导 (略) 域内工程专家库内抽取;专家名单由招投标、质量安全、法规、行业管理等专家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三)公示

1、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若收到的异议、申诉、举报等,住建局将牵头组织进行查验和核实,相应时间顺延。

(四)审定

联合评定结果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确定。

(五)发布

入库名单结 (略) 及 (略) 站发布。

联系方式:建筑业和质量安全管理股:华兴元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申请表

2、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登记评定标准

3、 (略) 建筑施工企业名录库评定汇总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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