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修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龙腾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
关于《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
规划修改公示简介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修改工作,对规划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QS*地 (略) 滨江新城片区东南部, (略) ,北 (略) 。
二、修改原因:
花卉大世界公交 (略) 智慧公交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拟选址《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QS*地块建设。该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为“-”,规划图则注明容积率指标结合交通管理部门诉求,由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方案合理性审核审定。为贯彻 (略) 委、市政府关于 (略) 公共场站用地综合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相关文件精神,加 (略) 智慧公交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我局按重大调整程序启动了上述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修改内容:
修改前QS*地块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未予管控。修改后QS*地块,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零售商业/旅馆混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60米,其他要求按图则控制。
四、公示主要图纸:
1、QS*地块区位示意图
2、QS*地块调整主要内容
3、《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图则(修改前)
4、《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龙腾卓。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修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龙腾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
关于《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
规划修改公示简介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修改工作,对规划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QS*地 (略) 滨江新城片区东南部, (略) ,北 (略) 。
二、修改原因:
花卉大世界公交 (略) 智慧公交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拟选址《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QS*地块建设。该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为“-”,规划图则注明容积率指标结合交通管理部门诉求,由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方案合理性审核审定。为贯彻 (略) 委、市政府关于 (略) 公共场站用地综合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相关文件精神,加 (略) 智慧公交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我局按重大调整程序启动了上述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修改内容:
修改前QS*地块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未予管控。修改后QS*地块,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零售商业/旅馆混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60米,其他要求按图则控制。
四、公示主要图纸:
1、QS*地块区位示意图
2、QS*地块调整主要内容
3、《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图则(修改前)
4、《 (略) 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QS*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龙腾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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