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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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永定区发展政革局文件
张定发改审批〔2024)29号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永 (略) 新桥人民法庭审判业
务技术用房项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永 (略) 新桥人民法庭审判
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及省财政厅相关文件,为加强基层人
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法庭工作需求,提升服务条件和
审判能力;按照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规定及
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议,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实施永定
(略) 新桥人民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项目代
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永定区新桥镇新桥社区贵
竹湾组。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63.3平方米,
建筑面积91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主要为审判用房、审
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生活用房等,同时完成室外场
地、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
四、项目业主单位: (略) 永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
其中:工程费用30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元,
预备费34.*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购
置及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
展项目初步设计。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
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
途,不得以此项目搭建楼堂馆所改变性质,不得搞任何形式
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
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
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入使用为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
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
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6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自然资
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永定分局、区统计局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永定区发展政革局文件
张定发改审批〔2024)29号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永 (略) 新桥人民法庭审判业
务技术用房项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永 (略) 新桥人民法庭审判
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及省财政厅相关文件,为加强基层人
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法庭工作需求,提升服务条件和
审判能力;按照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规定及
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议,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实施永定
(略) 新桥人民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项目代
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永定区新桥镇新桥社区贵
竹湾组。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63.3平方米,
建筑面积91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主要为审判用房、审
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生活用房等,同时完成室外场
地、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
四、项目业主单位: (略) 永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
其中:工程费用30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元,
预备费34.*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资金。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购
置及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
展项目初步设计。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
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
途,不得以此项目搭建楼堂馆所改变性质,不得搞任何形式
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
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
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入使用为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
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
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6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自然资
源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永定分局、区统计局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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