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路南侧、永泰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龙华路南侧、永泰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 (略) 南侧、 (略) 东侧地块(以下简称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m2,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按照相关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4月,安徽省 (略) (略) 淮盛 (略) 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 (略) 淮上区后楼村。地块北侧为农用地,地块南侧为桂花园小区,地块东侧为闲置地块,地块西侧为农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7.*,北纬32.*;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
污染识别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本地块历史上在开发利用前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为闲置地块,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根据现场勘查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历史上未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历史至今无使用槽罐等设施情况,无污染物质泄漏的状况存在;地块周边无槽罐和泄露情况;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无危险废物的处置。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无环境投诉情况。
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 (略) 南侧、 (略) 东侧地块(以下简称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m2,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按照相关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4月,安徽省 (略) (略) 淮盛 (略) 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 (略) 淮上区后楼村。地块北侧为农用地,地块南侧为桂花园小区,地块东侧为闲置地块,地块西侧为农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7.*,北纬32.*;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
污染识别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本地块历史上在开发利用前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为闲置地块,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根据现场勘查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历史上未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历史至今无使用槽罐等设施情况,无污染物质泄漏的状况存在;地块周边无槽罐和泄露情况;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无危险废物的处置。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无环境投诉情况。
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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