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桥头六甲镇杨友精冶炼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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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桥头六甲镇杨友精冶炼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六*桥头六*镇杨友精冶炼厂地块。

占地面积:8957.7m2。

地理位置: (略) 金城江区六*镇高功村。

委托单位: (略) 金城江区 (略) 。

地块利用现状:闲置。

未来规划: (略) 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 (略) 金城江区六*镇高功村村庄规划(2020-2035)》,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西博环 (略)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检测单位:广西博测 (略) 。

地勘单位:广西有色勘 (略) 。

调查缘由:2022年, (略)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分片区调查、治理的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7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该地块生产时期运营主体为铅锌锑冶炼厂,从事铅锌锑精选矿的冶炼活动。本地块历史上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活动,存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开展于2023年5月上旬。根据调查情况,该地块原为六*镇中学,1998年杨友精租赁此地块进行生产,1998年至2002年间运营主体为铅锌锑冶炼厂,从事铅锌锑精选矿的冶炼活动。并于2002年停产关闭。2002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通过查阅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目前与历史上均主要为村屯、学校、龙江河及农田,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的污染源为焙烧、鼓风炉熔炼以及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NOx等废气,鼓风炉熔炼生产过程中的冲渣水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等废水,鼓风炉熔炼后的残渣以及精炼后产生的碱渣等废渣。需要关注的污染物为砷、镉、铜、铅、汞、镍、锌、锑和石油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阶段

初步采样调查开始于2023年5月下旬,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网格布点法(40m×40m),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采样深度至基岩面,共采集土壤样品58个(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GB36600表1中45项+pH、锰、锌、锑、石油烃。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表A.1石灰(岩)土背景值,镉、铅、锑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出现有机物超标的情况。土壤污染物砷、镉、铅、锑、锰的超标率分别为29.31%、3.45%、5.17%、17.24%和5.17%,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7.67、3.67、12.58、169.50和1.17倍,最大超标深度至基岩面。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3个+地块外2个),地下水埋深12.4~17.7m,共采集5个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GB/T14848-2017表1中37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锑、镍、石油烃。检测结果显示: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中出现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数和重金属锑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值,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锑,其超标率为80%,最大超标倍数为1.26倍。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六*桥头六*镇杨友精冶炼厂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土壤环境质量存在风险隐患,为了解地块污染程度和划定污染范围,需要按照规定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四、详细采样调查阶段

详细采样调查阶段开始于2023年6月下旬,在围绕初调超标点位、同时满足20m×20m的密度的基础上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7个,采样深度至基岩面,共采集土壤样品183个(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常规指标pH值以及初步调查出现超标情况的重金属(砷、镉、铅、锑、锰)。由于初步采样调查阶段布设的地下水监测井数量已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桂环规范〔2021〕2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因此,详细采样调查阶段不再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点位。

结合两次调查结果分析,23个土壤采样点位中均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点位超标率为100%。土壤污染物为砷、镉、铅、锑、锰,超标率分别为15.77%、4.98%、6.64%、26.14%和1.66%,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7.67、31.30、13.73、1334和1.17倍,最大超标深度至基岩面,综合土壤污染方量为74102.3m3。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中出现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数和重金属锑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值,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锑,其超标率为80%,最大超标倍数为1.26倍。

五、调查结论

报告的主要结论为:地块地层自上而下分别为填土层、粉质黏土层、含砾粉质黏土层以及灰岩层,地块土壤受到了重金属(砷、镉、铅、锑、锰)污染,其中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表A.1石灰(岩)土背景值,镉、铅、锑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能存在健康风险,因此,建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对本地块土壤重金属污染物(砷、镉、铅、锑、锰)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此外,地下水污染物(锑)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限值,建议基于标准值开展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

,广西, (略) ,金城江区,河池,020-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六*桥头六*镇杨友精冶炼厂地块。

占地面积:8957.7m2。

地理位置: (略) 金城江区六*镇高功村。

委托单位: (略) 金城江区 (略) 。

地块利用现状:闲置。

未来规划: (略) 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 (略) 金城江区六*镇高功村村庄规划(2020-2035)》,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西博环 (略)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检测单位:广西博测 (略) 。

地勘单位:广西有色勘 (略) 。

调查缘由:2022年, (略)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分片区调查、治理的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7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该地块生产时期运营主体为铅锌锑冶炼厂,从事铅锌锑精选矿的冶炼活动。本地块历史上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活动,存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可能,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开展于2023年5月上旬。根据调查情况,该地块原为六*镇中学,1998年杨友精租赁此地块进行生产,1998年至2002年间运营主体为铅锌锑冶炼厂,从事铅锌锑精选矿的冶炼活动。并于2002年停产关闭。2002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通过查阅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目前与历史上均主要为村屯、学校、龙江河及农田,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的污染源为焙烧、鼓风炉熔炼以及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NOx等废气,鼓风炉熔炼生产过程中的冲渣水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等废水,鼓风炉熔炼后的残渣以及精炼后产生的碱渣等废渣。需要关注的污染物为砷、镉、铜、铅、汞、镍、锌、锑和石油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阶段

初步采样调查开始于2023年5月下旬,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网格布点法(40m×40m),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采样深度至基岩面,共采集土壤样品58个(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GB36600表1中45项+pH、锰、锌、锑、石油烃。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表A.1石灰(岩)土背景值,镉、铅、锑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出现有机物超标的情况。土壤污染物砷、镉、铅、锑、锰的超标率分别为29.31%、3.45%、5.17%、17.24%和5.17%,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7.67、3.67、12.58、169.50和1.17倍,最大超标深度至基岩面。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3个+地块外2个),地下水埋深12.4~17.7m,共采集5个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GB/T14848-2017表1中37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锑、镍、石油烃。检测结果显示: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中出现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数和重金属锑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值,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锑,其超标率为80%,最大超标倍数为1.26倍。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六*桥头六*镇杨友精冶炼厂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土壤环境质量存在风险隐患,为了解地块污染程度和划定污染范围,需要按照规定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四、详细采样调查阶段

详细采样调查阶段开始于2023年6月下旬,在围绕初调超标点位、同时满足20m×20m的密度的基础上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7个,采样深度至基岩面,共采集土壤样品183个(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常规指标pH值以及初步调查出现超标情况的重金属(砷、镉、铅、锑、锰)。由于初步采样调查阶段布设的地下水监测井数量已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桂环规范〔2021〕2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因此,详细采样调查阶段不再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点位。

结合两次调查结果分析,23个土壤采样点位中均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点位超标率为100%。土壤污染物为砷、镉、铅、锑、锰,超标率分别为15.77%、4.98%、6.64%、26.14%和1.66%,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7.67、31.30、13.73、1334和1.17倍,最大超标深度至基岩面,综合土壤污染方量为74102.3m3。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中出现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数和重金属锑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值,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锑,其超标率为80%,最大超标倍数为1.26倍。

五、调查结论

报告的主要结论为:地块地层自上而下分别为填土层、粉质黏土层、含砾粉质黏土层以及灰岩层,地块土壤受到了重金属(砷、镉、铅、锑、锰)污染,其中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表A.1石灰(岩)土背景值,镉、铅、锑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能存在健康风险,因此,建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对本地块土壤重金属污染物(砷、镉、铅、锑、锰)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此外,地下水污染物(锑)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限值,建议基于标准值开展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

,广西, (略) ,金城江区,河池,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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