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委托河北省众联 (略) 承担“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本工程内容:采用HTPO内穿插技术对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进行改造,自大北处理站新建3km外输管线与原试采管线连头,利旧88km试采管线至克拉2处理站附近,再通过新建0.9km连头管线连接至增压站。自克拉处理站利旧4.1km试采管线+0.9km新建连头管线至增压站。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省众联 (略)
环评单位地址:河 (略) 桥西 (略) 66号海悦天地购物广场A-F座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6-*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 (略) (略)
2024年4月17日
我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委托河北省众联 (略) 承担“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本工程内容:采用HTPO内穿插技术对大北至克拉试采管线进行改造,自大北处理站新建3km外输管线与原试采管线连头,利旧88km试采管线至克拉2处理站附近,再通过新建0.9km连头管线连接至增压站。自克拉处理站利旧4.1km试采管线+0.9km新建连头管线至增压站。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省众联 (略)
环评单位地址:河 (略) 桥西 (略) 66号海悦天地购物广场A-F座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6-*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 (略) (略)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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