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3)*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77号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是否符合正面清单

1

皮山县地表水建设项目(部分变动)

和田地区皮山县

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邦康 (略)

报告表

2

新疆大 (略) 食用油深加工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大 (略)

新疆荣祥 (略)

报告表

3

20 (略) (略) 改造项目

(略) 肖尔巴格乡其迪尔村

(略) 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4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新疆德 (略)

报告表

5

20 (略) 肖巴格乡(G580线)-巴 (略) 建设项目

和 (略)

(略) 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6

和田县2024 (略) 车购税“以奖代补”用 (略) 提质升级建设项目(二期)

和田地区和田县

和田县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7

20 (略) 吐沙拉镇、古江巴格 (略) 改造项目

和 (略)

(略) 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3)*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77号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是否符合正面清单

1

皮山县地表水建设项目(部分变动)

和田地区皮山县

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邦康 (略)

报告表

2

新疆大 (略) 食用油深加工项目

和田地区洛浦县

新疆大 (略)

新疆荣祥 (略)

报告表

3

20 (略) (略) 改造项目

(略) 肖尔巴格乡其迪尔村

(略) 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4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和田地区洛浦县

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新疆德 (略)

报告表

5

20 (略) 肖巴格乡(G580线)-巴 (略) 建设项目

和 (略)

(略) 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6

和田县2024 (略) 车购税“以奖代补”用 (略) 提质升级建设项目(二期)

和田地区和田县

和田县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7

20 (略) 吐沙拉镇、古江巴格 (略) 改造项目

和 (略)

(略) 交通运输局

新疆祥达 (略)

报告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