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新县2024年度“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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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新县2024年度“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号)和《 (略) 残联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崇残联字〔2021〕9号)文件精神,为尽快落实我县“阳光助残基地”,现拟寻求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独立法人单位作为我县2024年度“阳光助残基地”。

一、基地定义

基地,是指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帮助残疾人提高劳动技能水平、增强发展能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经评估认定的经济实体。

二、申请条件

申请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所申请基地奖励补贴资金的1.5倍,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经营范围内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生产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

(三)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或实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有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合理便利的基本设施和辅助用品。

(四)有为受扶持残疾人跟踪服务的技术力量。

三、基地模式

基地通过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发展生产。

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经济实体,如有意愿申报,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填报《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1),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63.com(若营业执照没有标注注册资金,须提供经营资产有效证明),联系电话:0771-*。县残联对申报的经济实体开展调研评估,以“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利益联结、合理布局、绩效导向、科学评价、动态管理、择优扶强”为基地认定原则,填写《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评估表》,选择最优扶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备案,同时报自治区残联、市残联备案。

附件: 1.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大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行政属地: 市 县(市、区)

申报单位

全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主营业务


场地面积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类型

□安置就业 □辐射带动 □综合

申请

奖补资金

申请

奖补年度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2.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3.项目计划进度;

4.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申请人

承诺

本单位依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县残联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县级财政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号)和《 (略) 残联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崇残联字〔2021〕9号)文件精神,为尽快落实我县“阳光助残基地”,现拟寻求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独立法人单位作为我县2024年度“阳光助残基地”。

一、基地定义

基地,是指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帮助残疾人提高劳动技能水平、增强发展能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经评估认定的经济实体。

二、申请条件

申请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所申请基地奖励补贴资金的1.5倍,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经营范围内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生产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

(三)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或实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有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合理便利的基本设施和辅助用品。

(四)有为受扶持残疾人跟踪服务的技术力量。

三、基地模式

基地通过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发展生产。

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经济实体,如有意愿申报,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填报《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1),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63.com(若营业执照没有标注注册资金,须提供经营资产有效证明),联系电话:0771-*。县残联对申报的经济实体开展调研评估,以“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利益联结、合理布局、绩效导向、科学评价、动态管理、择优扶强”为基地认定原则,填写《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评估表》,选择最优扶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备案,同时报自治区残联、市残联备案。

附件: 1.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大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行政属地: 市 县(市、区)

申报单位

全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主营业务


场地面积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类型

□安置就业 □辐射带动 □综合

申请

奖补资金

申请

奖补年度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2.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3.项目计划进度;

4.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申请人

承诺

本单位依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县残联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县级财政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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