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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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6-*

地址: (略) (略) 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乡城县正斗乡光伏+牦牛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乡城县正斗乡正斗坝子

乡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四川 (略)

主要建设牦牛育肥养殖基地,总建筑面积9124.30㎡,包括牛舍、隔离舍、无害化处理房、饲草料房、废污处理房、生产附属设施房、更衣消毒间,旱厕、消防泵房、生活泵房、门卫室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基地仅进行牦牛短期育肥,即购入2-3 岁育肥用架子牛,采用青草饲料的饲喂方式圈养育肥。育肥周期为3个月,一年育肥2个批次,共计6个月(180天)。牦牛育肥适宜温度在为10℃~15℃,考虑区域气候温度,项目选择在4-9月进行育肥。项目建成后,每批次育肥960头牦牛,一年育肥2个批次,可实现年存栏牦牛960头(其中母牛250头),年出栏牦牛1920头(其中母牛500头)。

施工期:

(1)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平整土地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能就地平衡,不涉及弃方外运。

②草皮:土地开挖产生的草皮全部暂存于施工表土临时堆场,待施工结束后,全部铺设与厂内绿化内。

③建筑垃圾:尽可能综合利用,无法利用部分分类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

④生活垃圾:施工现场禁止将生活垃圾乱丢乱放,任意倾倒,也不能混合在建筑垃圾中用于其它工地的填土。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设立桶装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专 (略) 政指定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机械废气: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运行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含CO、NO2、SO2等,考虑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施工扬尘:施工单位注意文明施工,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地面尘土,并严格管理产生扬尘的机械设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时 (略) ,将扬尘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依托光伏基地现有职工宿舍及处理设施解决。

②拌和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中泥沙含量较高,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沙池,经沉沙池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机械维修全部委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量不在夜间施工,除非施工工艺(如钻孔灌注桩机钻孔、土石方阶段挖基坑等)必须连续作业,其他情况如打桩、装修阶段的切割机、电锯、电钻、电砂轮、水磨石机、钢模板作业、坚决禁止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在拆卸建筑物时,使用胶槽弃置瓦砾等。

(5)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剥离表土,并专门堆放与废石堆场,建设结束后,充分利用剥离的表土,采用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拟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UASB厌氧工段+生物接触氧化+消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牦牛尿液、牛舍清洗废水、生物除臭设施废水、堆肥场渗滤液、生活污水等,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牛舍:采取干清粪工艺、喷撒除臭剂、调整粮粗蛋白质水平、加强通风等措施。

②粪便堆肥间、污水处理站:为封闭式房屋,设置生物过滤除臭系统,采取定期喷洒微生物型除臭剂等措施。

③沼气:采取氧化铁系脱硫剂脱硫。

④牛粪肥破碎粉尘:采用密闭式设备,且原料含水率约25-30%

(3)地下水防治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及粪污收集管道、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粪便堆肥间,防渗要求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一般防渗区为牛舍,防渗要求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 *执行。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科学饲养,定期检查牛群健康状态,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采用橡胶衬板减振、安装消声装置、机房隔声、基座减振、定期维护。噪声源可实现场界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牦牛粪便:粪便采取干清粪工艺,经连续好氧堆肥处理后,供给乡城县苹果园施肥。

②病死牛:采取化制法无害化处置工艺。

③失去活性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

④医疗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外运处置。

⑤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6)生态污染防范措施

对工业场地等进行绿化美化,增加景观协调性; (略) 、边坡等裸露地块进行植被恢复和管护;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与宣传教育。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柴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牌;对柴油油桶进行防腐保护;定期巡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柴油油桶周边设置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油桶体积,柴油泄漏后利用防爆泵抽回备用油桶内;设置防爆泵和灭火器等。

③沼气风险防范措施: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UASB厌氧池附近应设置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定期巡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等。

④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00m3;定期巡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采样监测等;设立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50m3

⑤饲草料房:按照饲草料房的大小、结构、货物类别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拟建1座328m3消防水池。

⑥疫情防控措施:1)落实检疫程序,疫苗必须来自当地畜牧部门指定的供应点,必须具有批准文号;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体检;出场前3天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动物检疫员按照《畜禽产地检疫技术规程》实施产地检疫;经检验不合格的牲畜应遵循《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进行处理。2)加强饲养、饲料、牦牛管理。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条款,采取相应的紧急防治措施,就地扑灭。3)当发现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时,应按《炭疽防控技术要点(第一版)》(疫控卫[2023]101号)、《国家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防范指导意见》、《乡城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乡府办发[2022]99号)等文件规定启动疫情防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6-*

地址: (略) (略) 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乡城县正斗乡光伏+牦牛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乡城县正斗乡正斗坝子

乡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四川 (略)

主要建设牦牛育肥养殖基地,总建筑面积9124.30㎡,包括牛舍、隔离舍、无害化处理房、饲草料房、废污处理房、生产附属设施房、更衣消毒间,旱厕、消防泵房、生活泵房、门卫室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基地仅进行牦牛短期育肥,即购入2-3 岁育肥用架子牛,采用青草饲料的饲喂方式圈养育肥。育肥周期为3个月,一年育肥2个批次,共计6个月(180天)。牦牛育肥适宜温度在为10℃~15℃,考虑区域气候温度,项目选择在4-9月进行育肥。项目建成后,每批次育肥960头牦牛,一年育肥2个批次,可实现年存栏牦牛960头(其中母牛250头),年出栏牦牛1920头(其中母牛500头)。

施工期:

(1)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平整土地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能就地平衡,不涉及弃方外运。

②草皮:土地开挖产生的草皮全部暂存于施工表土临时堆场,待施工结束后,全部铺设与厂内绿化内。

③建筑垃圾:尽可能综合利用,无法利用部分分类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

④生活垃圾:施工现场禁止将生活垃圾乱丢乱放,任意倾倒,也不能混合在建筑垃圾中用于其它工地的填土。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设立桶装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专 (略) 政指定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机械废气: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运行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含CO、NO2、SO2等,考虑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施工扬尘:施工单位注意文明施工,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地面尘土,并严格管理产生扬尘的机械设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时 (略) ,将扬尘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依托光伏基地现有职工宿舍及处理设施解决。

②拌和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中泥沙含量较高,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沙池,经沉沙池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机械维修全部委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量不在夜间施工,除非施工工艺(如钻孔灌注桩机钻孔、土石方阶段挖基坑等)必须连续作业,其他情况如打桩、装修阶段的切割机、电锯、电钻、电砂轮、水磨石机、钢模板作业、坚决禁止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在拆卸建筑物时,使用胶槽弃置瓦砾等。

(5)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剥离表土,并专门堆放与废石堆场,建设结束后,充分利用剥离的表土,采用乡土物种,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拟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UASB厌氧工段+生物接触氧化+消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牦牛尿液、牛舍清洗废水、生物除臭设施废水、堆肥场渗滤液、生活污水等,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牛舍:采取干清粪工艺、喷撒除臭剂、调整粮粗蛋白质水平、加强通风等措施。

②粪便堆肥间、污水处理站:为封闭式房屋,设置生物过滤除臭系统,采取定期喷洒微生物型除臭剂等措施。

③沼气:采取氧化铁系脱硫剂脱硫。

④牛粪肥破碎粉尘:采用密闭式设备,且原料含水率约25-30%

(3)地下水防治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及粪污收集管道、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粪便堆肥间,防渗要求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一般防渗区为牛舍,防渗要求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 *执行。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科学饲养,定期检查牛群健康状态,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采用橡胶衬板减振、安装消声装置、机房隔声、基座减振、定期维护。噪声源可实现场界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牦牛粪便:粪便采取干清粪工艺,经连续好氧堆肥处理后,供给乡城县苹果园施肥。

②病死牛:采取化制法无害化处置工艺。

③失去活性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

④医疗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外运处置。

⑤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6)生态污染防范措施

对工业场地等进行绿化美化,增加景观协调性; (略) 、边坡等裸露地块进行植被恢复和管护;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与宣传教育。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柴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牌;对柴油油桶进行防腐保护;定期巡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柴油油桶周边设置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油桶体积,柴油泄漏后利用防爆泵抽回备用油桶内;设置防爆泵和灭火器等。

③沼气风险防范措施: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UASB厌氧池附近应设置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定期巡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等。

④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00m3;定期巡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采样监测等;设立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50m3

⑤饲草料房:按照饲草料房的大小、结构、货物类别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拟建1座328m3消防水池。

⑥疫情防控措施:1)落实检疫程序,疫苗必须来自当地畜牧部门指定的供应点,必须具有批准文号;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体检;出场前3天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动物检疫员按照《畜禽产地检疫技术规程》实施产地检疫;经检验不合格的牲畜应遵循《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进行处理。2)加强饲养、饲料、牦牛管理。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条款,采取相应的紧急防治措施,就地扑灭。3)当发现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时,应按《炭疽防控技术要点(第一版)》(疫控卫[2023]101号)、《国家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防范指导意见》、《乡城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乡府办发[2022]99号)等文件规定启动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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