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楼村木材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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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楼村木材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场地块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3月,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绿 (略) 对 (略) 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概括

调查地块位于 (略) 濉溪县刘桥镇*楼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o,北纬:33.*o;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55m2,约合89.8463亩。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二)污染识别

调查工作于2024年3月期间开展,我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未建设,地块东侧为皖北煤电 (略) ,南侧农用地,西侧S101省道,北侧村庄和小学。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农用地和学校,根据现场踏勘得知皖北煤电 (略) 医疗废物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水由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本地块无影响。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土壤样品快速检测。在地块内共布设21个土壤快筛监测点位。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土壤环境情况。

(三)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地库块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总铬、镍、铜、砷、铅、汞、镉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0.1 mg/m2,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安徽, (略) ,濉溪县,淮北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场地块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3月,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绿 (略) 对 (略) 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地块概括

调查地块位于 (略) 濉溪县刘桥镇*楼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o,北纬:33.*o;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55m2,约合89.8463亩。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二)污染识别

调查工作于2024年3月期间开展,我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未建设,地块东侧为皖北煤电 (略) ,南侧农用地,西侧S101省道,北侧村庄和小学。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农用地和学校,根据现场踏勘得知皖北煤电 (略) 医疗废物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水由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本地块无影响。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土壤样品快速检测。在地块内共布设21个土壤快筛监测点位。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土壤环境情况。

(三)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地库块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总铬、镍、铜、砷、铅、汞、镉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0.1 mg/m2,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安徽, (略) ,濉溪县,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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