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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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2024年4月17日,我局受理了《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略) 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 (略) 10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

(略) 事务中心

项目起点位于与福建养护交界处隘罗坪,终点位于步上村

梅州 (略)

该项目起点位于与福建养护交界处隘罗坪,途经多宝、尚田、岭背、石礤等,终点位于步上村。项目主要工程是对 (略) 进行升级改造,全线 (略) 标准设计,双向两车道,全长20.647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0 万元。

施工期: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洒水抑尘,选用低污染排放的机械及车辆,检修和日常维护等。2、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在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略) 段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沉砂池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受纳地点弃置;拆迁建筑垃圾经可利 (略) ,不能回收的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弃置;桥梁钻孔灌注废弃泥浆、钻渣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堆放。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施工管理,设置防雨水冲刷设施等。

营运期: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绿化措施、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应及时清扫。2、声环境保护措施:设置限速及禁鸣指示牌、安装隔声性能良好的窗体、开展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工作等。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路面径流经雨水管道纳入雨水排放系统。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路面应及时清扫,路面垃圾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对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管控、设置交通监控系统、在路侧设置紧急电话联络牌等措施。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

蕉岭县 (略)

蕉岭县蕉 (略) 2号

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蕉岭县 (略) 拟在蕉岭县蕉 (略) 2号(蕉 (略) 原址)建设“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拟将蕉 (略) 老院区现有八层闲置用房提升改造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对医技楼进行改造,设置牙科诊室、全科诊室、药库、输液室、小手术室、检查/治疗室、抢救室、急诊室、处置室等,规划设置120张床位。项目占地面积约269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40平方米,总投资为1799.*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微生物气溶胶、消毒废气、中药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等。通过采取加强机械排风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排放的微生物气溶胶、中药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消毒废气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后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取投放除臭剂、加强环境绿化等措施,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相关要求;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机动车尾气采取加强环境绿化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病房废水、门诊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检验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 (略) (略) 进入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进行深度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与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的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

3、噪声:采取减少机动车怠速、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含针头、输液管)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2024年4月17日,我局受理了《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略) 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蕉 (略) 10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省道S223线蕉岭县隘罗坪至步上段改建工程

(略) 事务中心

项目起点位于与福建养护交界处隘罗坪,终点位于步上村

梅州 (略)

该项目起点位于与福建养护交界处隘罗坪,途经多宝、尚田、岭背、石礤等,终点位于步上村。项目主要工程是对 (略) 进行升级改造,全线 (略) 标准设计,双向两车道,全长20.647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0 万元。

施工期: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洒水抑尘,选用低污染排放的机械及车辆,检修和日常维护等。2、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在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略) 段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沉砂池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受纳地点弃置;拆迁建筑垃圾经可利 (略) ,不能回收的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弃置;桥梁钻孔灌注废弃泥浆、钻渣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堆放。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施工管理,设置防雨水冲刷设施等。

营运期: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绿化措施、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应及时清扫。2、声环境保护措施:设置限速及禁鸣指示牌、安装隔声性能良好的窗体、开展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工作等。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路面径流经雨水管道纳入雨水排放系统。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路面应及时清扫,路面垃圾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对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管控、设置交通监控系统、在路侧设置紧急电话联络牌等措施。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

蕉岭县 (略)

蕉岭县蕉 (略) 2号

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蕉岭县 (略) 拟在蕉岭县蕉 (略) 2号(蕉 (略) 原址)建设“ (略) 蕉岭县 (略) 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拟将蕉 (略) 老院区现有八层闲置用房提升改造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对医技楼进行改造,设置牙科诊室、全科诊室、药库、输液室、小手术室、检查/治疗室、抢救室、急诊室、处置室等,规划设置120张床位。项目占地面积约269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40平方米,总投资为1799.*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微生物气溶胶、消毒废气、中药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等。通过采取加强机械排风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排放的微生物气溶胶、中药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消毒废气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后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取投放除臭剂、加强环境绿化等措施,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相关要求;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机动车尾气采取加强环境绿化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病房废水、门诊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检验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 (略) (略) 进入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进行深度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与蕉岭县污水处理中心的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

3、噪声:采取减少机动车怠速、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含针头、输液管)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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