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宅街道洪园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北宅街道洪园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北宅街道洪园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崂山区北宅街道洪园社区 | |
建设单位: | (略) 崂山区北宅街道洪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清海生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分为1#地块(控规编号*地块)、2#地块(控规编号*地块)、3#地块(控规编号*地块)三个地块,三个地块由西北向东南沿向依次布置,每个地块均设置住宅、配套用房、口袋公园等,配套设施沿街展开式布置。1#地块包含9栋多层住宅、1栋一类高层公建、1栋单层公建及地下车库。2#地块包含12栋高层住宅楼、1栋1层配套楼及地下车库。3#地块包含15栋多层住宅、1栋公建及地下车库。项目配套建设两个锅炉房,其中1#地块、2#地块合用一处锅炉房,3#地块单独设置一处锅炉房,共计8个锅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装修废气等。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使 (略) 移动机械应符合《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在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3.噪音: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声敏感点,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工艺生产要求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向我局提出申请,取得《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并公告居民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项目废弃土石方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场地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影响:项目位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区内,在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上报稿)中在三级保护区范围。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场界,避免对用地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施工过程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地面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居民油烟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居民炊事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所在楼顶(排放口高于楼顶1.5m)排放。 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2#地块锅炉房废气通过B-12#楼西侧独立烟道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约36m),3#地块锅炉房废气通过C-7#楼西侧独立烟道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约24m)。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地下车库新排风口设 (略)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2014),车库废气引至地面或侧墙排放。落实相应防护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 (略) (略) 排至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配套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等。项目锅炉房、水泵房、风机房等位于地下车库,与主体工程错位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地下车库排风口合理布设并设置消声百叶。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崂 (略) 6号D座D306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北宅街道洪园社区村庄改造安置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崂山区北宅街道洪园社区 | |
建设单位: | (略) 崂山区北宅街道洪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清海生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分为1#地块(控规编号*地块)、2#地块(控规编号*地块)、3#地块(控规编号*地块)三个地块,三个地块由西北向东南沿向依次布置,每个地块均设置住宅、配套用房、口袋公园等,配套设施沿街展开式布置。1#地块包含9栋多层住宅、1栋一类高层公建、1栋单层公建及地下车库。2#地块包含12栋高层住宅楼、1栋1层配套楼及地下车库。3#地块包含15栋多层住宅、1栋公建及地下车库。项目配套建设两个锅炉房,其中1#地块、2#地块合用一处锅炉房,3#地块单独设置一处锅炉房,共计8个锅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装修废气等。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使 (略) 移动机械应符合《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在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3.噪音: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声敏感点,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工艺生产要求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向我局提出申请,取得《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并公告居民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项目废弃土石方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场地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影响:项目位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区内,在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上报稿)中在三级保护区范围。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场界,避免对用地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施工过程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地面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居民油烟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 居民炊事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所在楼顶(排放口高于楼顶1.5m)排放。 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2#地块锅炉房废气通过B-12#楼西侧独立烟道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约36m),3#地块锅炉房废气通过C-7#楼西侧独立烟道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约24m)。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地下车库新排风口设 (略)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2014),车库废气引至地面或侧墙排放。落实相应防护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 (略) (略) 排至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配套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等。项目锅炉房、水泵房、风机房等位于地下车库,与主体工程错位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地下车库排风口合理布设并设置消声百叶。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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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崂 (略) 6号D座D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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