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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4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红沙咀尾矿库项目
关于2024年4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红沙咀尾矿库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原钢铁(集团) (略) 尖山铁矿红沙咀尾矿库项目 | 娄烦县娄烦镇境内,位于选厂以东9.8km、城东沟尾矿库以东3.7km 处 | 太原钢铁(集团) (略) 尖山铁矿 | 山西 (略) | 新建尾矿库采用干排工艺,库区所在沟汇水面积2.65km2,主沟(西沟)平均坡度达到154‰,沟长约1.98km。初期坝坝址所在地面标高1325.0m,坝顶标高1375.0m,坝高50.0m。尾矿库采用库前排尾,设计最终堆积标高为1510.0m,总库容8722 万m3,有效库容8286.3万m3,总坝高185.0m。尾矿库设计服务年限38年。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和时序,避免大风天气和雨季施工;合理调配施工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场周围设置围挡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并恢复原貌。尾矿库运营期堆积坝平台及边坡采取覆土绿化等措施,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风天气应对干燥的尾矿裸露面进行洒水碾压并覆盖防尘网、草垫子或喷洒抑尘剂,控制一定的湿度;尾矿堆场分区作业,减少堆场作业区的尾矿裸露面积;汽车运送及皮带输送至堆场的尾矿砂应及时利用推土机进行压实;每修筑完一期子坝后,应及时用山皮土覆盖,并在其上种植草皮或灌木等,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脱水车间内压滤废水、压滤设备冲洗废水、库区渗滤液经收集后,部分用于尾矿库库区喷淋洒水抑尘及压滤设备冲洗用水,剩余部分经回水管道送回选矿厂区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用罐车拉运至尖山铁矿生活区污水收集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娄烦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尾矿库设计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等要求;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设封闭垃圾箱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泵房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泵类的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接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已完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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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原钢铁(集团) (略) 尖山铁矿红沙咀尾矿库项目 | 娄烦县娄烦镇境内,位于选厂以东9.8km、城东沟尾矿库以东3.7km 处 | 太原钢铁(集团) (略) 尖山铁矿 | 山西 (略) | 新建尾矿库采用干排工艺,库区所在沟汇水面积2.65km2,主沟(西沟)平均坡度达到154‰,沟长约1.98km。初期坝坝址所在地面标高1325.0m,坝顶标高1375.0m,坝高50.0m。尾矿库采用库前排尾,设计最终堆积标高为1510.0m,总库容8722 万m3,有效库容8286.3万m3,总坝高185.0m。尾矿库设计服务年限38年。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和时序,避免大风天气和雨季施工;合理调配施工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场周围设置围挡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并恢复原貌。尾矿库运营期堆积坝平台及边坡采取覆土绿化等措施,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风天气应对干燥的尾矿裸露面进行洒水碾压并覆盖防尘网、草垫子或喷洒抑尘剂,控制一定的湿度;尾矿堆场分区作业,减少堆场作业区的尾矿裸露面积;汽车运送及皮带输送至堆场的尾矿砂应及时利用推土机进行压实;每修筑完一期子坝后,应及时用山皮土覆盖,并在其上种植草皮或灌木等,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排放限值要求。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脱水车间内压滤废水、压滤设备冲洗废水、库区渗滤液经收集后,部分用于尾矿库库区喷淋洒水抑尘及压滤设备冲洗用水,剩余部分经回水管道送回选矿厂区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用罐车拉运至尖山铁矿生活区污水收集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娄烦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尾矿库设计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等要求;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设封闭垃圾箱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泵房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泵类的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接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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