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发热门诊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发热门诊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副中心管委(核)〔2024〕5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
你单位《 (略) 区发热门诊楼项目核准的请示》(安贞发〔2024〕13号)收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略) 会商意见》(2023规自[通]综审字0027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 (略) (略) 区发热门诊楼用地位置及用地面积的复函》、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 (略) (略) 区发热门诊功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区发热门诊楼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略) (略) 区红线内东北角,东 (略) ,西邻地面停车场,北临潞苑二街,南邻医疗综合楼。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发热门诊。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元,所需资金全部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逾期自动失效。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七、本项目实施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区原有关发热门诊功能需进行优化调整。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联系人:李宇琦;联系电话:*)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区发热门诊楼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458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29 | 核准 | 不属于必须招标 | ||
设计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14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468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11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工程设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中 | ||
重要 材料 | 钢筋、混凝土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中 | ||
其他 | 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等 | 437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略) (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副中心管委(核)〔2024〕5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
你单位《 (略) 区发热门诊楼项目核准的请示》(安贞发〔2024〕13号)收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略) 会商意见》(2023规自[通]综审字0027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 (略) (略) 区发热门诊楼用地位置及用地面积的复函》、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 (略) (略) 区发热门诊功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区发热门诊楼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略) (略) 区红线内东北角,东 (略) ,西邻地面停车场,北临潞苑二街,南邻医疗综合楼。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发热门诊。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元,所需资金全部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逾期自动失效。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七、本项目实施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区原有关发热门诊功能需进行优化调整。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联系人:李宇琦;联系电话:*)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略) 区发热门诊楼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458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29 | 核准 | 不属于必须招标 | ||
设计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14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468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11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工程设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中 | ||
重要 材料 | 钢筋、混凝土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中 | ||
其他 | 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等 | 437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略) (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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