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三庄城中村改造27.2亩两地块回迁区项目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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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三庄城中村改造27.2亩两地块回迁区项目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地块概况

西三庄城中村改造27.2亩两地块回迁区项目(地块一) (略) 新华区西三庄,东至石家庄铁 (略) ,南至蓝翼路,西至西三庄空地,北至联盟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共计8670.547m2,中心坐标东经114.43292°,北纬38.07802°

2 污染识别与样品检测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西三庄城中村改造27.2亩两地块回迁区项目(地块一)的历史使用情况以及现状,以及对周边企业的调查,初步判断该地块土壤受到污染可能性较小,出于保守考虑,对本地块进行验证性采样分析。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认为本地块应关注的污染物为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通过进一步的现场采集样品及监测工作确认地块污染物是否受到污染。

地块1km范围内企业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根据污染识别,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27项必测项)、SVOCs(11项必测项)、有机农药类(14项)、石油烃(C10-C40)。

3样品采集与分析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完成土壤采样点位6个,采集土壤样品18个(不含平行样),进行了pH、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27项必测项)、SVOCs(11项必测项)、有机农药类(14项)等检测项目分析,检测单位为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本次调查实验室检测共检出污染物8种,分别为pH、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pH值无相关标准,检出的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说明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石油烃(C10-C40)只有两个样品检出,其最大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说明石油烃(C10-C40)的健康风险在可接收范围内,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检出限。

经过调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故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 (略) ,新华区,石家庄

1地块概况

西三庄城中村改造27.2亩两地块回迁区项目(地块一) (略) 新华区西三庄,东至石家庄铁 (略) ,南至蓝翼路,西至西三庄空地,北至联盟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共计8670.547m2,中心坐标东经114.43292°,北纬38.07802°

2 污染识别与样品检测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西三庄城中村改造27.2亩两地块回迁区项目(地块一)的历史使用情况以及现状,以及对周边企业的调查,初步判断该地块土壤受到污染可能性较小,出于保守考虑,对本地块进行验证性采样分析。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认为本地块应关注的污染物为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通过进一步的现场采集样品及监测工作确认地块污染物是否受到污染。

地块1km范围内企业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根据污染识别,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27项必测项)、SVOCs(11项必测项)、有机农药类(14项)、石油烃(C10-C40)。

3样品采集与分析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完成土壤采样点位6个,采集土壤样品18个(不含平行样),进行了pH、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27项必测项)、SVOCs(11项必测项)、有机农药类(14项)等检测项目分析,检测单位为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本次调查实验室检测共检出污染物8种,分别为pH、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pH值无相关标准,检出的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说明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石油烃(C10-C40)只有两个样品检出,其最大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说明石油烃(C10-C40)的健康风险在可接收范围内,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检出限。

经过调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故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 (略) ,新华区,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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