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嘉豪磁性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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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嘉豪磁性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嘉豪磁性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望牛墩五涌管理区漕滘东街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投资500 万元异地扩建一新厂区,新厂区厂 (略) 望牛墩五涌管理区漕滘东街1号,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23°1"53.300",东经 113°38"0.300"。异地扩建项目占地面积 4000m2,建筑面积 2700m2,主要从事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1497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表 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甩片、真空烧结、破碎、气流磨、细粉搅拌、磁场成型工序有少量颗粒物产生,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略)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经市 (略) (略) 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甩片、破碎、气流磨和真空烧结工序冷却水:项目甩片、破碎、气流磨和真空烧结工序冷却水用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任何药剂,可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水磨工序:项目水磨工序水经设备自带回水箱隔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四、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4-04-1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望牛墩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望牛墩镇望实大楼4楼(广发银行隔离)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嘉豪磁性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望牛墩五涌管理区漕滘东街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投资500 万元异地扩建一新厂区,新厂区厂 (略) 望牛墩五涌管理区漕滘东街1号,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23°1"53.300",东经 113°38"0.300"。异地扩建项目占地面积 4000m2,建筑面积 2700m2,主要从事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1497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于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表 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甩片、真空烧结、破碎、气流磨、细粉搅拌、磁场成型工序有少量颗粒物产生,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处理措施: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略)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经市 (略) (略) 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甩片、破碎、气流磨和真空烧结工序冷却水:项目甩片、破碎、气流磨和真空烧结工序冷却水用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任何药剂,可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水磨工序:项目水磨工序水经设备自带回水箱隔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四、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4-04-1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望牛墩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望牛墩镇望实大楼4楼(广发银行隔离)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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