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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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4-1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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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毛衫生产加工项目

海环报告表【2024】016号

2024年4月18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4】016号

(略) (略) 毛衫生产加工项 (略) 经济开发区温州街南中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1分42.396秒,北纬36度44分45.996秒。该项目占地约36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所用 (略) (略) 提供,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毛衫*件。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山东省投资 (略) 证明(项目代码:2312-*-04-03-*),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略) 自规局出具所属地块“三区三线”说明,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与洗涤用水、蒸汽冷凝水等生产废水混合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 (略) (略) 签订的污水接纳水质要求后,排入 (略) 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车间粉尘,采取定期吸尘,定期通风,对纺织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清理,适当降低温度增加湿度等抑尘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织片、废线头、废纽扣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认真落实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各项措施,避免发生“跑、冒、滴、漏”,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列各类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和污染事故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7、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设置专职环保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等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做好监测记录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纪录,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8、须严格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做到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二、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 (略) 重新或变更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经办人:冷超慧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4-1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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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毛衫生产加工项目

海环报告表【2024】016号

2024年4月18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4】016号

(略) (略) 毛衫生产加工项 (略) 经济开发区温州街南中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1分42.396秒,北纬36度44分45.996秒。该项目占地约36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所用 (略) (略) 提供,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毛衫*件。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山东省投资 (略) 证明(项目代码:2312-*-04-03-*),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略) 自规局出具所属地块“三区三线”说明,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与洗涤用水、蒸汽冷凝水等生产废水混合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 (略) (略) 签订的污水接纳水质要求后,排入 (略) 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车间粉尘,采取定期吸尘,定期通风,对纺织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清理,适当降低温度增加湿度等抑尘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织片、废线头、废纽扣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认真落实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各项措施,避免发生“跑、冒、滴、漏”,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列各类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和污染事故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7、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设置专职环保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等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做好监测记录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纪录,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8、须严格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做到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二、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 (略) 重新或变更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应急、安全、排水、消防、水土保持等,应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经办人:冷超慧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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