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国道G106北京 (略) 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G106北京 (略) 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
工程选址: (略) 威县境内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起自威县曹王营村东侧现有国道G106上(起点设置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向东改线新建,经白小河、张小河,至张牛村与苏家林村之间,转向南依次经天竺庄、国道G340(采用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西大城、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张官寨,至规划省道S343(现状省道S326,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继续向南与规划省道S343共线,经宋庄、东吕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至吴王目村南转向西,经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乔家庄村南,终于莫尔寨村北与现状国道G106相接(采用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本项目全线新建,路线总里程约为32.8km。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长约21.2km;规划省道S343段至终点(与拟建省道S343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共线),长度约11.6km。本项目全线采 (略) 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80km/h,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5.5m;规划省道S343段至终点采用双向六车道,路面宽度为33m。全线采用沥 (略) 面。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信都区紫金泉街29号
联系人:陈永亮 联系电话:0319-*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
http://**#/index?category=all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index?category=all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国道G106北京 (略) 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G106北京 (略) 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
工程选址: (略) 威县境内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起自威县曹王营村东侧现有国道G106上(起点设置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向东改线新建,经白小河、张小河,至张牛村与苏家林村之间,转向南依次经天竺庄、国道G340(采用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西大城、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张官寨,至规划省道S343(现状省道S326,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继续向南与规划省道S343共线,经宋庄、东吕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至吴王目村南转向西,经大广高速(采用分离式立交、主线上跨)、乔家庄村南,终于莫尔寨村北与现状国道G106相接(采用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本项目全线新建,路线总里程约为32.8km。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长约21.2km;规划省道S343段至终点(与拟建省道S343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共线),长度约11.6km。本项目全线采 (略) 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80km/h,其中起点至规划S343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5.5m;规划省道S343段至终点采用双向六车道,路面宽度为33m。全线采用沥 (略) 面。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信都区紫金泉街29号
联系人:陈永亮 联系电话:0319-*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
http://**#/index?category=all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index?category=all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