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兴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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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兴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4月12日,湖北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湖北 (略) (建设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租用通城县玉立大道六巷3号(原 (略) 围墙范围内)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实施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建成后达到镀锡铜包钢线2000t/a、裸铜包钢线1000t/a、电线电缆300t/a的产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2023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3〕29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3月,湖北省 (略) 编制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48.*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固废处理设施等。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1#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等辅助工程,2#车间(注塑生产车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 项目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内容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化情况

项目组成、规模及功能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1#生产车间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厂房两侧分别设置1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2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与环评一致

2#生产车间

砖混结构,1F,占地面积850m2。拟设置注塑生产线。

厂房已建,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储运工程

仓库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栋,3层,占地面积460m2

1#,3层,占地面积460m2

与环评一致

食堂、宿舍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公用工程

给水

(略) (略)

厂区现 (略) , (略)

与环评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厂区雨水通过雨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接入南侧园 (略)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未建

废水

处理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一致

固废

处理

在仓库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用于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座面积不低于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在仓库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仓库东北角设置了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6m2

危废暂存间面积与环评要求有所减小,但满足需求。

噪声

处理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与环评一致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工艺流程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生产产品方案及规模发生变动,主要是产品方案变少,本次仅针对已建生产线进行验收,目前未建生产线后期完成建设后应另行组织进行验收。项目已建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整体上来说,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本次验收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工艺为拉丝、浸锡等。

项目拉丝工序拉丝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拉丝液循环池挥发有机废气、退火工序有机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浸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拉丝机、退火机、测试机、绕线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铜丝、废包装材料、锡渣等)、危险废物(拉丝液循环池浮油浮渣、铜泥、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浸锡废气吸收废液)。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废水的pH值范围在7.2~7.4之间,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60mg/L、54.0mg/L、63mg/L、8.71mg/L、0.25mg/L。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废气

有组织废气: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0mg/m3、排放速率为0.1447kg/h;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46mg/m3、排放速率为0.035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624mg/m3、排放速率为0.0049kg/h。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非*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综上,项目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废气: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范围在0.278mg/m3-0.320mg/m3之间,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0.74mg/m3-2.28mg/m3之间,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值范围在ND~0.17μg/m3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浸锡车间大门外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2.40mg/m3-2.8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监控点处1平均浓度值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8dB-63.0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7.8dB-53.1dB之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9〕19号)“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明确不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的,排污单位不需购买排污权。”项目运行期废水经预处理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COD及氨氮总量计 (略) 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不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分析,污染物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3t/a、颗粒物0.022t/a。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为0.068t/a、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2t/a,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核实项目的产能,目前所有设备镀锡铜包钢线、裸铜包钢线设备从验收报告中来看已全部完成,但产能为什么只有一部分,建议结合设备核实项目的产能。

2、核实浸锡废气排气筒的高度。

3、补充调查接丝油管道及收集池的防渗措施,并补充相关照片。

4、做好生产过程中危废和锡渣等的收集处置,补充锡渣回收协议。

5、做好污染处理设施的台账管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报告的前提下,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4月12日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4月12日,湖北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湖北 (略) (建设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租用通城县玉立大道六巷3号(原 (略) 围墙范围内)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实施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建成后达到镀锡铜包钢线2000t/a、裸铜包钢线1000t/a、电线电缆300t/a的产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2023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3〕29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3月,湖北省 (略) 编制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48.*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固废处理设施等。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1#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等辅助工程,2#车间(注塑生产车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 项目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内容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化情况

项目组成、规模及功能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1#生产车间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厂房两侧分别设置1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2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与环评一致

2#生产车间

砖混结构,1F,占地面积850m2。拟设置注塑生产线。

厂房已建,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储运工程

仓库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栋,3层,占地面积460m2

1#,3层,占地面积460m2

与环评一致

食堂、宿舍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公用工程

给水

(略) (略)

厂区现 (略) , (略)

与环评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厂区雨水通过雨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接入南侧园 (略)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未建

废水

处理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一致

固废

处理

在仓库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用于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座面积不低于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在仓库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仓库东北角设置了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6m2

危废暂存间面积与环评要求有所减小,但满足需求。

噪声

处理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与环评一致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工艺流程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生产产品方案及规模发生变动,主要是产品方案变少,本次仅针对已建生产线进行验收,目前未建生产线后期完成建设后应另行组织进行验收。项目已建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整体上来说,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本次验收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工艺为拉丝、浸锡等。

项目拉丝工序拉丝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拉丝液循环池挥发有机废气、退火工序有机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浸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拉丝机、退火机、测试机、绕线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铜丝、废包装材料、锡渣等)、危险废物(拉丝液循环池浮油浮渣、铜泥、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浸锡废气吸收废液)。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废水的pH值范围在7.2~7.4之间,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60mg/L、54.0mg/L、63mg/L、8.71mg/L、0.25mg/L。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废气

有组织废气: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0mg/m3、排放速率为0.1447kg/h;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46mg/m3、排放速率为0.035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624mg/m3、排放速率为0.0049kg/h。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非*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综上,项目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废气: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范围在0.278mg/m3-0.320mg/m3之间,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0.74mg/m3-2.28mg/m3之间,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值范围在ND~0.17μg/m3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浸锡车间大门外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2.40mg/m3-2.8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监控点处1平均浓度值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8dB-63.0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7.8dB-53.1dB之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9〕19号)“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明确不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的,排污单位不需购买排污权。”项目运行期废水经预处理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COD及氨氮总量计 (略) 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不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分析,污染物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3t/a、颗粒物0.022t/a。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为0.068t/a、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2t/a,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核实项目的产能,目前所有设备镀锡铜包钢线、裸铜包钢线设备从验收报告中来看已全部完成,但产能为什么只有一部分,建议结合设备核实项目的产能。

2、核实浸锡废气排气筒的高度。

3、补充调查接丝油管道及收集池的防渗措施,并补充相关照片。

4、做好生产过程中危废和锡渣等的收集处置,补充锡渣回收协议。

5、做好污染处理设施的台账管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报告的前提下,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4月12日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4月12日,湖北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湖北 (略) (建设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租用通城县玉立大道六巷3号(原 (略) 围墙范围内)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实施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建成后达到镀锡铜包钢线2000t/a、裸铜包钢线1000t/a、电线电缆300t/a的产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2023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3〕29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3月,湖北省 (略) 编制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48.*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固废处理设施等。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1#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等辅助工程,2#车间(注塑生产车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 项目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内容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化情况

项目组成、规模及功能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1#生产车间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厂房两侧分别设置1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2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与环评一致

2#生产车间

砖混结构,1F,占地面积850m2。拟设置注塑生产线。

厂房已建,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储运工程

仓库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栋,3层,占地面积460m2

1#,3层,占地面积460m2

与环评一致

食堂、宿舍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公用工程

给水

(略) (略)

厂区现 (略) , (略)

与环评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厂区雨水通过雨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接入南侧园 (略)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未建

废水

处理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一致

固废

处理

在仓库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用于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座面积不低于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在仓库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仓库东北角设置了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6m2

危废暂存间面积与环评要求有所减小,但满足需求。

噪声

处理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与环评一致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工艺流程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生产产品方案及规模发生变动,主要是产品方案变少,本次仅针对已建生产线进行验收,目前未建生产线后期完成建设后应另行组织进行验收。项目已建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整体上来说,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本次验收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工艺为拉丝、浸锡等。

项目拉丝工序拉丝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拉丝液循环池挥发有机废气、退火工序有机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浸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拉丝机、退火机、测试机、绕线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铜丝、废包装材料、锡渣等)、危险废物(拉丝液循环池浮油浮渣、铜泥、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浸锡废气吸收废液)。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废水的pH值范围在7.2~7.4之间,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60mg/L、54.0mg/L、63mg/L、8.71mg/L、0.25mg/L。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废气

有组织废气: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0mg/m3、排放速率为0.1447kg/h;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46mg/m3、排放速率为0.035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624mg/m3、排放速率为0.0049kg/h。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非*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综上,项目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废气: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范围在0.278mg/m3-0.320mg/m3之间,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0.74mg/m3-2.28mg/m3之间,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值范围在ND~0.17μg/m3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浸锡车间大门外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2.40mg/m3-2.8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监控点处1平均浓度值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8dB-63.0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7.8dB-53.1dB之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9〕19号)“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明确不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的,排污单位不需购买排污权。”项目运行期废水经预处理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COD及氨氮总量计 (略) 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不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分析,污染物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3t/a、颗粒物0.022t/a。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为0.068t/a、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2t/a,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核实项目的产能,目前所有设备镀锡铜包钢线、裸铜包钢线设备从验收报告中来看已全部完成,但产能为什么只有一部分,建议结合设备核实项目的产能。

2、核实浸锡废气排气筒的高度。

3、补充调查接丝油管道及收集池的防渗措施,并补充相关照片。

4、做好生产过程中危废和锡渣等的收集处置,补充锡渣回收协议。

5、做好污染处理设施的台账管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报告的前提下,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4月12日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4月12日,湖北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湖北 (略) (建设单位)、湖北省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租用通城县玉立大道六巷3号(原 (略) 围墙范围内)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实施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1条注塑生产线,建成后达到镀锡铜包钢线2000t/a、裸铜包钢线1000t/a、电线电缆300t/a的产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 (略) 于2023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2023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3〕29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3月,湖北省 (略) 编制了《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48.*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固废处理设施等。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1#车间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等辅助工程,2#车间(注塑生产车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 项目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内容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化情况

项目组成、规模及功能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1#生产车间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厂房两侧分别设置1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3200m2。设置拉丝、浸锡、退火生产线,2座地下式拉丝油循环池(单个尺寸为7m×2.5m×2m)

与环评一致

2#生产车间

砖混结构,1F,占地面积850m2。拟设置注塑生产线。

厂房已建,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注塑生产线尚未设置

储运工程

仓库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钢架结构,1F,占地面积800m2。用于物料、产品的储存。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栋,3层,占地面积460m2

1#,3层,占地面积460m2

与环评一致

食堂、宿舍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1栋,3F,占地面积520m2

公用工程

给水

(略) (略)

厂区现 (略) , (略)

与环评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厂区雨水通过雨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接入南侧园 (略)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项目通过 (略) 络接入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浸锡工位废气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未建

废水

处理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一致

固废

处理

在仓库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用于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座面积不低于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在仓库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仓库东北角设置了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6m2

危废暂存间面积与环评要求有所减小,但满足需求。

噪声

处理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与环评一致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参考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可知:项目性质、地点、工艺流程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生产产品方案及规模发生变动,主要是产品方案变少,本次仅针对已建生产线进行验收,目前未建生产线后期完成建设后应另行组织进行验收。项目已建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整体上来说,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注塑生产线尚未建设,本次验收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工艺为拉丝、浸锡等。

项目拉丝工序拉丝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拉丝液循环池挥发有机废气、退火工序有机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浸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拉丝机、退火机、测试机、绕线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铜丝、废包装材料、锡渣等)、危险废物(拉丝液循环池浮油浮渣、铜泥、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浸锡废气吸收废液)。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废水的pH值范围在7.2~7.4之间,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60mg/L、54.0mg/L、63mg/L、8.71mg/L、0.25mg/L。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废气

有组织废气: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0mg/m3、排放速率为0.1447kg/h;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46mg/m3、排放速率为0.035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624mg/m3、排放速率为0.0049kg/h。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非*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综上,项目浸锡车间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废气: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范围在0.278mg/m3-0.320mg/m3之间,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0.74mg/m3-2.28mg/m3之间,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值范围在ND~0.17μg/m3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浸锡车间大门外非*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2.40mg/m3-2.8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监控点处1平均浓度值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8dB-63.0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7.8dB-53.1dB之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进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9〕19号)“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明确不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的,排污单位不需购买排污权。”项目运行期废水经预处理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COD及氨氮总量计 (略) 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不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分析,污染物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3t/a、颗粒物0.022t/a。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为0.068t/a、颗粒物实际排放量为0.02t/a,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核实项目的产能,目前所有设备镀锡铜包钢线、裸铜包钢线设备从验收报告中来看已全部完成,但产能为什么只有一部分,建议结合设备核实项目的产能。

2、核实浸锡废气排气筒的高度。

3、补充调查接丝油管道及收集池的防渗措施,并补充相关照片。

4、做好生产过程中危废和锡渣等的收集处置,补充锡渣回收协议。

5、做好污染处理设施的台账管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报告的前提下,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 (略) 厂房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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