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1-6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1-6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1-6 (略) 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农发〔2024〕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1-6 (略) 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403-*-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红瑞 (略) 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效解决村庄内涝积水等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对助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红瑞村1-6区内农户生 (略) 进行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SN4长1020m,PVC160塑料管18m,PVC110塑料管1985m,PVC9塑料管225m,PVC75塑料管45m,PVC50塑料管28m;DN500管道疏通2260m,DN300管道疏通8400m,DN110管道疏通600m;新建混凝土井245座,砖砌井筒195座,井圈井盖更换30座,成井10眼;敷设YJLV—4*35+1*16电缆线50m, (略) 灯80个,拆除及恢复面包砖及砼垫层800㎡,面包砖铺装850㎡,安砌侧(平、缘)石930m,拆除及恢 (略) 面1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4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1.*元,其中:工程费用187.*元,其他费用12.*元,预备费*元。
资金来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配资金*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4.*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1-6 (略) 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农发〔2024〕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1-6 (略) 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403-*-20-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红瑞 (略) 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效解决村庄内涝积水等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对助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红崖子乡红瑞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红瑞村1-6区内农户生 (略) 进行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SN4长1020m,PVC160塑料管18m,PVC110塑料管1985m,PVC9塑料管225m,PVC75塑料管45m,PVC50塑料管28m;DN500管道疏通2260m,DN300管道疏通8400m,DN110管道疏通600m;新建混凝土井245座,砖砌井筒195座,井圈井盖更换30座,成井10眼;敷设YJLV—4*35+1*16电缆线50m, (略) 灯80个,拆除及恢复面包砖及砼垫层800㎡,面包砖铺装850㎡,安砌侧(平、缘)石930m,拆除及恢 (略) 面1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4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1.*元,其中:工程费用187.*元,其他费用12.*元,预备费*元。
资金来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配资金*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4.*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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