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
1 | 鄂博智造科技检修实验综合项目 | 内蒙古 (略) 白云鄂博矿区白云铁矿厂区内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1)建设性质:新建。 (2)建设规模:本项目铸造车间铸件产量为360吨/年,主 (略) ;智能焊接车间切割工段加工量为280吨/年,焊接工段加工量为350吨/年;发动机检修车间年维修20台白云矿区重型矿车发动机及80台蒙古国康明斯KTA-38C型发动机。 (3)建设地点:本项 (略) 白云鄂博矿区白云铁矿厂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9度58分13秒,北纬41度46分59秒。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通过在浇注工作区域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进入UV光解催化永华设备将废气中的非*烷总烃、*醛催化氧化为CO2、H2O等无害物质,经过 UV 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净化后的废气再送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吸附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采取的废气控制措施均为常规且技术成熟的方法,是有效可行的,能够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2.噪声: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95t/d,排放量较小,且根据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进水水质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生活污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处理,污水水质和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不会构成冲击和影响,废水环保措施可行。 3.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检修车间发动机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厂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SS等,根据《给水排水工程师设计手册》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95t/d,排放量较小,且根据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进水水质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生活污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处理,污水水质和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不会构成冲击和影响,废水环保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熔炼炉渣、废砂、除尘灰;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以及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UV紫外灯管、发动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吸油纸等,检修车间冲洗废水收集池含油底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依据*建设),且设置围堰、导流沟、集液池,确保废物泄露不溢流、蔓延。同时危险废物分区存放,拟计划每种危险废物预留2m2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存放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位于发动机检修厂区南侧,距周边敏感点较远,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贮存场所是可行的。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设立,可以最限度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时,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可以将其有效的控制。 |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关于2024年4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
1 | 鄂博智造科技检修实验综合项目 | 内蒙古 (略) 白云鄂博矿区白云铁矿厂区内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1)建设性质:新建。 (2)建设规模:本项目铸造车间铸件产量为360吨/年,主 (略) ;智能焊接车间切割工段加工量为280吨/年,焊接工段加工量为350吨/年;发动机检修车间年维修20台白云矿区重型矿车发动机及80台蒙古国康明斯KTA-38C型发动机。 (3)建设地点:本项 (略) 白云鄂博矿区白云铁矿厂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9度58分13秒,北纬41度46分59秒。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通过在浇注工作区域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进入UV光解催化永华设备将废气中的非*烷总烃、*醛催化氧化为CO2、H2O等无害物质,经过 UV 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净化后的废气再送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吸附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采取的废气控制措施均为常规且技术成熟的方法,是有效可行的,能够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2.噪声: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95t/d,排放量较小,且根据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进水水质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生活污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处理,污水水质和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不会构成冲击和影响,废水环保措施可行。 3.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检修车间发动机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厂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SS等,根据《给水排水工程师设计手册》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95t/d,排放量较小,且根据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进水水质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生活污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处理,污水水质和 (略) 白云鄂博矿区博 (略) 不会构成冲击和影响,废水环保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熔炼炉渣、废砂、除尘灰;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以及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UV紫外灯管、发动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吸油纸等,检修车间冲洗废水收集池含油底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要求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依据*建设),且设置围堰、导流沟、集液池,确保废物泄露不溢流、蔓延。同时危险废物分区存放,拟计划每种危险废物预留2m2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存放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位于发动机检修厂区南侧,距周边敏感点较远,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贮存场所是可行的。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设立,可以最限度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时,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可以将其有效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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