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康寿山茶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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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吉水县工业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 (略) D-08区块 |
建设单位 | 江西康寿山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环宇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位于吉水县工业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 (略) D-08区块,东经115°4′3.000″、北纬27°17′23.239″。项目占地面积50.92亩,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条日产20吨茶籽预榨、1条日产30吨油脂精炼和2条日分装50吨食用油生产线;1条年产2000吨茶皂素和1条日产200吨浸出茶饼生产线的规模,最终可形成年产优质山茶油5130吨/年,茶皂素2000吨/年,分装植物油9000吨/年的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及吉水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者要求, (略) 排入吉水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 2、废气: 项目运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浸取(萃取车间)、精炼脱臭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脱臭精炼、生产过程车间异味及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包括清筛去石工序产生的砂石等杂质,剥壳产生的茶蒲、茶籽壳,油茶籽冷榨工艺中粗滤精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压榨产生的茶饼、精炼工艺脱酸脱胶工序产生的皂脚、脱色产生的废白土、脱蜡工序中产生的腊脂、废包装材料、锅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其中滚筒筛筛分去石工序产生的砂石等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剥壳产生的山茶籽壳、皂脚、废白土和腊脂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茶饼、滤渣经统一收集后作为有浸出工序的部分原料;废包装材料经统 (略) 回收综合利用;生物质灰渣、茶粕,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回用、外卖及合理处置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设备维修的废机油,建设单位拟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来暂存危险废物,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吉水县工业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 (略) D-08区块 |
建设单位 | 江西康寿山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环宇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西康寿山 (略) 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位于吉水县工业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 (略) D-08区块,东经115°4′3.000″、北纬27°17′23.239″。项目占地面积50.92亩,项目建成后,可形成1条日产20吨茶籽预榨、1条日产30吨油脂精炼和2条日分装50吨食用油生产线;1条年产2000吨茶皂素和1条日产200吨浸出茶饼生产线的规模,最终可形成年产优质山茶油5130吨/年,茶皂素2000吨/年,分装植物油9000吨/年的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及吉水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者要求, (略) 排入吉水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 2、废气: 项目运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浸取(萃取车间)、精炼脱臭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脱臭精炼、生产过程车间异味及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包括清筛去石工序产生的砂石等杂质,剥壳产生的茶蒲、茶籽壳,油茶籽冷榨工艺中粗滤精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压榨产生的茶饼、精炼工艺脱酸脱胶工序产生的皂脚、脱色产生的废白土、脱蜡工序中产生的腊脂、废包装材料、锅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其中滚筒筛筛分去石工序产生的砂石等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剥壳产生的山茶籽壳、皂脚、废白土和腊脂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茶饼、滤渣经统一收集后作为有浸出工序的部分原料;废包装材料经统 (略) 回收综合利用;生物质灰渣、茶粕,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经收集回用、外卖及合理处置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设备维修的废机油,建设单位拟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来暂存危险废物,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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