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万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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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万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肇庆市万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内容)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审批文号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新江二村委会铜鼓岗8号1A区厂房(东经112°25′5.417″,北纬22°59′7.326″)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区、办公区等,主要从事金属门窗、装饰材料及广告标识制品制造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防火门窗200套、装饰材料及广告标识制品共6000平方米。

2024.4.11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肇环高建〔2024〕39号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2024年4月15日


肇庆市万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内容)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审批文号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新江二村委会铜鼓岗8号1A区厂房(东经112°25′5.417″,北纬22°59′7.326″)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区、办公区等,主要从事金属门窗、装饰材料及广告标识制品制造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防火门窗200套、装饰材料及广告标识制品共6000平方米。

2024.4.11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肇环高建〔2024〕39号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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