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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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库消联发〔2024〕1号

“五一”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五一”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开展全面排查,通过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改,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二、抽查安排

(一)随机抽查比例

此次部门联合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由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局、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各随机抽取。

(二)实施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31日。

三、抽查重点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特种设备及食品安全。

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设施包括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服务等,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定期检查这些设施的完好程度和服务质量,以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度。

四、注意事项

(一)规范执法。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执法人员要规范自身行为,遵循《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表,做到填写及签字盖章无遗漏,检查中对必要的相关佐证材料留存。

(二)协调有序。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内蒙古), (略) 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8日



库消联发〔2024〕1号

“五一”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五一”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开展全面排查,通过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改,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二、抽查安排

(一)随机抽查比例

此次部门联合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由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局、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各随机抽取。

(二)实施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31日。

三、抽查重点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特种设备及食品安全。

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设施包括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服务等,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定期检查这些设施的完好程度和服务质量,以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度。

四、注意事项

(一)规范执法。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执法人员要规范自身行为,遵循《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表,做到填写及签字盖章无遗漏,检查中对必要的相关佐证材料留存。

(二)协调有序。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内蒙古), (略) 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库伦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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