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关于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略) 小干岛开发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及《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位于小干岛中部南侧,属于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2542hm2,其中永久占地0.9995hm2,临时占地1.2547h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17层主楼及2~4层裙楼,一层地下室、道路广场、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m2,地下建筑面积6139.37m2。
项目总工期36个月,已于2023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4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3.*m3,填方2.*m3,借方0.*m3,余方1.*m3,均运至定海 (略) 118号,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76.88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54.54t。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共2.2542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7,渣土防护率达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林草覆盖率达20%,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和施工临时设施区,共2个防治区。
(1)主体工程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 (略) 400m、泥浆固化0.*m3、场地平整0.1999hm2、绿化覆土0.*m3、透水铺装2600m2、雨水回用系统1套,植物措施为综合绿化0.1999hm2, (略) 1座;方案新增临时措 (略) 苫盖3500m2、临时排水沟370m、沉砂池2座。 (略) 、 (略) 苫盖1000m2、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实施时段为2023年, (略) 苫盖1000m2实施时段为2024年, (略) 苫盖1000m2实施时段为2025年, (略) 、场地平整、绿化覆土、透水铺装、雨水回用系统、综合绿 (略) 苫盖500m2实施时段为2026年。
(2)施工临时设施区:主体已列临时措施为中转沉淀池1座;方案新增工程措施为场地平整1.2547hm2、临时排水沟1030m、填土编织袋150m3、 (略) 苫盖2000m2。其中中转沉淀池、临时排水沟、填土编织 (略) 苫盖1000m2实施时段为2023年, (略) 苫盖500m2实施时段为2024年, (略) 苫盖500m2实施时段为2025年,场地平整实施时段为2026年。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04.*元,其中主体已列133.*元,方案新增70.*元。根据财综[2014]8号、浙财综[2014]224号及浙财办发[2015]107号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m2,收费标准为*/m2,共计水土保持补偿费*.6元,由业主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七、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本项目由我局会同新城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3)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4)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附件: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略) 水利局
2024年4月10日
(略) 小干岛开发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及《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位于小干岛中部南侧,属于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2542hm2,其中永久占地0.9995hm2,临时占地1.2547h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17层主楼及2~4层裙楼,一层地下室、道路广场、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m2,地下建筑面积6139.37m2。
项目总工期36个月,已于2023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4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3.*m3,填方2.*m3,借方0.*m3,余方1.*m3,均运至定海 (略) 118号,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76.88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54.54t。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共2.2542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7,渣土防护率达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林草覆盖率达20%,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和施工临时设施区,共2个防治区。
(1)主体工程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 (略) 400m、泥浆固化0.*m3、场地平整0.1999hm2、绿化覆土0.*m3、透水铺装2600m2、雨水回用系统1套,植物措施为综合绿化0.1999hm2, (略) 1座;方案新增临时措 (略) 苫盖3500m2、临时排水沟370m、沉砂池2座。 (略) 、 (略) 苫盖1000m2、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实施时段为2023年, (略) 苫盖1000m2实施时段为2024年, (略) 苫盖1000m2实施时段为2025年, (略) 、场地平整、绿化覆土、透水铺装、雨水回用系统、综合绿 (略) 苫盖500m2实施时段为2026年。
(2)施工临时设施区:主体已列临时措施为中转沉淀池1座;方案新增工程措施为场地平整1.2547hm2、临时排水沟1030m、填土编织袋150m3、 (略) 苫盖2000m2。其中中转沉淀池、临时排水沟、填土编织 (略) 苫盖1000m2实施时段为2023年, (略) 苫盖500m2实施时段为2024年, (略) 苫盖500m2实施时段为2025年,场地平整实施时段为2026年。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04.*元,其中主体已列133.*元,方案新增70.*元。根据财综[2014]8号、浙财综[2014]224号及浙财办发[2015]107号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m2,收费标准为*/m2,共计水土保持补偿费*.6元,由业主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七、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本项目由我局会同新城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3)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4)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附件: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略) 水利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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