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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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 2024年4月15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024-0007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 发布日期: **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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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4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650万平方米氢质子交换膜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

3:建设单位:江苏源氢新 (略)
4:项目概况:江苏源氢新 (略) (略) 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总投资*万元人民币,新增用地面积约292亩,新建车间及辅助用房约42万平方米,购置聚四氟*烯功能膜全套制造设备、氢质子交换膜涂布机产线、全氟磺酸制膜液稀释搅拌工艺产线等设备约9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氢质子交换膜6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车间A1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三级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进“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车间B6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2)”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2#排气筒排放;车间C8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3)”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3#排气筒排放;车间C9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4)”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4#排气筒排放;车间C10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5)”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5#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6#排气筒排放。

5.3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食堂废油委托专业单位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HW49)、清洗废液(HW09)、废抹布手套(HW49)、废滤纸(HW49)、废煤油(HW08)、喷淋废液(HW09)、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日至**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名称: 2024年4月15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024-0007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 发布日期: ** 废止日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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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年产650万平方米氢质子交换膜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

3:建设单位:江苏源氢新 (略)
4:项目概况:江苏源氢新 (略) (略) 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总投资*万元人民币,新增用地面积约292亩,新建车间及辅助用房约42万平方米,购置聚四氟*烯功能膜全套制造设备、氢质子交换膜涂布机产线、全氟磺酸制膜液稀释搅拌工艺产线等设备约9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氢质子交换膜6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 (略) 政污水管网,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车间A1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三级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进“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车间B6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2)”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2#排气筒排放;车间C8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3)”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3#排气筒排放;车间C9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4)”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4#排气筒排放;车间C10产生的脱油废气、拉伸废气、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进“RTO焚烧装置(TA005)”处理后,与RTO助燃废气一并通过1根15米高5#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6#排气筒排放。

5.3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食堂废油委托专业单位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HW49)、清洗废液(HW09)、废抹布手套(HW49)、废滤纸(HW49)、废煤油(HW08)、喷淋废液(HW09)、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日至**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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