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4号线车辆段配套道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4号线车辆段配套道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智慧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核准的函》(智慧总部新城文〔2024〕21号)已收悉,根据《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以及安 (略) 重庆分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建成后满足车辆段消防和未来车辆通行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2404-*-04-01-*)。
二、项目单位:重庆智慧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巴南区南泉街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 (略) 1条,长度约55米,路幅宽度4m。主要建设内 (略) 及附属设施工程、边坡支护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为492.*元。其中:工程费用3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元,预备费36.*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质量检验、环评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限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估算表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智慧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核准的函》(智慧总部新城文〔2024〕21号)已收悉,根据《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以及安 (略) 重庆分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建成后满足车辆段消防和未来车辆通行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2404-*-04-01-*)。
二、项目单位:重庆智慧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巴南区南泉街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 (略) 1条,长度约55米,路幅宽度4m。主要建设内 (略) 及附属设施工程、边坡支护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为492.*元。其中:工程费用3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元,预备费36.*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质量检验、环评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限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24号线车辆 (略) 项目估算表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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