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山区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岳君发改审〔2024)29号
关于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区万雨合业(二
期)项目用地土方回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
(略) 君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区万雨合业(二
期)项目用地土方回填工程立项申请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君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提升经济发展能力,同意实施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区万雨合业
(二期项目用地土方回填工程(项目代码:*-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君山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实施:用地
机械运土回填及场地平整等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回填土方约
*.68方等。
四、项目单位: (略) 君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该项目
的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5.4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
万元,预备费6.*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本级预算。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不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
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
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做出书
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
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个工作日内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售区发展盛
革局
202旆洗转8日
(略) 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山区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岳君发改审〔2024)29号
关于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区万雨合业(二
期)项目用地土方回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
(略) 君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区万雨合业(二
期)项目用地土方回填工程立项申请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君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提升经济发展能力,同意实施君山产业开发区荆江门片区万雨合业
(二期项目用地土方回填工程(项目代码:*-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君山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实施:用地
机械运土回填及场地平整等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回填土方约
*.68方等。
四、项目单位: (略) 君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该项目
的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5.4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
万元,预备费6.*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本级预算。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不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
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
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做出书
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
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个工作日内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售区发展盛
革局
202旆洗转8日
(略) 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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