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复的公告
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3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略) 、 (略) ( (略)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及链接 |
1 | (略) (略) 红石开采项目 | 2024/3/14 | |
2 | 江西明亮玻璃制品年产*m2玻璃精细加工建设项目 | 2024/3/14 | |
3 | 江西名鼎 (略) 水晶玻璃工艺制品加工项目 | 2024/3/14 | |
4 | 江西 (略) 年开采6.*吨页岩扩建项目 | 2024/3/19 | |
5 | (略) 溪望田野粮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 2024/3/2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日-3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略) 、 (略) ( (略)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及链接 |
1 | (略) (略) 红石开采项目 | 2024/3/14 | |
2 | 江西明亮玻璃制品年产*m2玻璃精细加工建设项目 | 2024/3/14 | |
3 | 江西名鼎 (略) 水晶玻璃工艺制品加工项目 | 2024/3/14 | |
4 | 江西 (略) 年开采6.*吨页岩扩建项目 | 2024/3/19 | |
5 | (略) 溪望田野粮油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 202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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