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拟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拟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拟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 | (略) 扶 (略) 以东, (略) 以北,沿吴干渠南侧向东条形地带。 |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 河南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主要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规模为*m3/d,主要建设包括生物曝气塘、表面流人工湿地、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稳定塘、进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工程占地面积约540亩 | 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施工期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要求;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施工区采取设置围挡、临时堆土覆盖、道路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泥浆废水经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 入临时化粪池,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铲运机、平地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运送土石方的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通过优化施工机械布局,施工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白天分时段施工,夜间禁止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人工湿地建设产生的弃土用于项目场地回填、平整及防洪堤的建设,综合利用不外排,无弃土产生。废砂石、碎砖瓦、废金属、废钢筋等建材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余无法回用的,委托有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处置经营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生活垃圾设置专门垃圾收集箱,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1)*生生态: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建筑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布覆盖并回填利用。施工完毕后施工场地和施 (略) 恢复原状,及时恢复绿化。(2)水生态:规范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管理,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的土壤、植被、河道及河流水质的破坏。 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间,湿地底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时会产生少量恶臭,由于人工湿地场区内绿化面积覆盖率较高,环境空旷,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运营期恶臭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劳动定员由扶沟县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可以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少扶沟县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沁水处理三污水排放对贾鲁河的影响。扶沟县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潜污泵、电动单梁起重机、回流泵、罗茨鼓风机和湿地水流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绿化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冬季湿地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枯萎水生植物、湿地系统定期清理产生的淤泥。枯萎水生植物清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养殖场。;湿地系统定期清理产生的淤泥经浓缩脱水压滤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5、土壤、地下水。土壤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保护原则落实《报告表》要求,确保项目运行不对土壤造成污染;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根据《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分区防渗和监控设施,确保项目运行期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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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拟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
电话: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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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扶沟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 | (略) 扶 (略) 以东, (略) 以北,沿吴干渠南侧向东条形地带。 |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 河南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主要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规模为*m3/d,主要建设包括生物曝气塘、表面流人工湿地、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稳定塘、进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工程占地面积约540亩 | 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施工期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要求;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施工区采取设置围挡、临时堆土覆盖、道路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泥浆废水经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 入临时化粪池,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铲运机、平地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运送土石方的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通过优化施工机械布局,施工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白天分时段施工,夜间禁止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人工湿地建设产生的弃土用于项目场地回填、平整及防洪堤的建设,综合利用不外排,无弃土产生。废砂石、碎砖瓦、废金属、废钢筋等建材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余无法回用的,委托有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处置经营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生活垃圾设置专门垃圾收集箱,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1)*生生态: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建筑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布覆盖并回填利用。施工完毕后施工场地和施 (略) 恢复原状,及时恢复绿化。(2)水生态:规范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管理,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的土壤、植被、河道及河流水质的破坏。 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间,湿地底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时会产生少量恶臭,由于人工湿地场区内绿化面积覆盖率较高,环境空旷,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运营期恶臭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劳动定员由扶沟县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可以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少扶沟县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沁水处理三污水排放对贾鲁河的影响。扶沟县开发区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潜污泵、电动单梁起重机、回流泵、罗茨鼓风机和湿地水流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绿化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冬季湿地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枯萎水生植物、湿地系统定期清理产生的淤泥。枯萎水生植物清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养殖场。;湿地系统定期清理产生的淤泥经浓缩脱水压滤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5、土壤、地下水。土壤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保护原则落实《报告表》要求,确保项目运行不对土壤造成污染;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根据《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分区防渗和监控设施,确保项目运行期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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