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宝坻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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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宝坻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宝坻区段)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蓟运河右堤宝坻区段,工程起点为西庄沽村,终点为八门城镇

天津创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宝坻区段)位于蓟运河右堤宝坻区段,工程起点为西庄沽村,终点为八门城镇,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废气:落实“六个百分百”,设置围挡、苫盖、洒水、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土方施工避开大风扬尘天气等。

废水:施工机械冲洗水沉淀处理后继续回用和洒水抑尘,围堰排水静置沉淀后的上清液抽排至河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由罐车运往就近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治理堤防段临近居民区设置隔声挡板等;运输车辆途径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时避免鸣笛,并减速慢行。

固体废物:工程弃(渣)土(含底泥)运至指定弃渣场;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宝坻区段)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蓟运河右堤宝坻区段,工程起点为西庄沽村,终点为八门城镇

天津创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宝坻区段)位于蓟运河右堤宝坻区段,工程起点为西庄沽村,终点为八门城镇,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废气:落实“六个百分百”,设置围挡、苫盖、洒水、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土方施工避开大风扬尘天气等。

废水:施工机械冲洗水沉淀处理后继续回用和洒水抑尘,围堰排水静置沉淀后的上清液抽排至河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由罐车运往就近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治理堤防段临近居民区设置隔声挡板等;运输车辆途径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时避免鸣笛,并减速慢行。

固体废物:工程弃(渣)土(含底泥)运至指定弃渣场;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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