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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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新增*件超耐热琉璃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年新增*件超耐热琉璃瓦扩建项目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浔中镇土坂村红星队62-2号

福建华夏 (略)

福建省 (略)

项目年新增*件超耐热琉璃瓦,总占地面积*m2,扩建后年产精密功能陶瓷*件、超耐热日用陶瓷*件、超耐热琉璃瓦*件。

1、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琉璃瓦生产线压滤等工序废水经“均质+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制浆工序;陶瓷生产线修坯、擦拭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处理措施:项目琉璃瓦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应在密闭或半密闭车间内进行;喷雾干燥塔使用天然气热风炉供热,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尾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24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陶瓷生产线烧成使用电为能源,琉璃瓦生产线烧成使用天然气为能源,2个辊道烧成窑(一用一备)燃天然气前段废气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后段废气收集后引入烘干窑进行余热利用,烘干窑燃天然气废气与辊道窑后段余热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应合理布置高噪声生产设备在厂区的位置,采取有效隔音、减振措施。

4、固体处置措施:项目压滤污泥回用于配料工序,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陶瓷废水污泥等其他一般工业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德化县进城大道德化生态环境局7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新增*件超耐热琉璃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年新增*件超耐热琉璃瓦扩建项目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浔中镇土坂村红星队62-2号

福建华夏 (略)

福建省 (略)

项目年新增*件超耐热琉璃瓦,总占地面积*m2,扩建后年产精密功能陶瓷*件、超耐热日用陶瓷*件、超耐热琉璃瓦*件。

1、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琉璃瓦生产线压滤等工序废水经“均质+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制浆工序;陶瓷生产线修坯、擦拭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处理措施:项目琉璃瓦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应在密闭或半密闭车间内进行;喷雾干燥塔使用天然气热风炉供热,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尾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24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陶瓷生产线烧成使用电为能源,琉璃瓦生产线烧成使用天然气为能源,2个辊道烧成窑(一用一备)燃天然气前段废气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后段废气收集后引入烘干窑进行余热利用,烘干窑燃天然气废气与辊道窑后段余热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应合理布置高噪声生产设备在厂区的位置,采取有效隔音、减振措施。

4、固体处置措施:项目压滤污泥回用于配料工序,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陶瓷废水污泥等其他一般工业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德化县进城大道德化生态环境局7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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