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新型还原剂新材料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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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新型还原剂新材料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佳 (略) 年产7500吨新型还原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7500吨新型还原剂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佳 (略)

建设地点

临澧经济开发区常德 (略) 厂区4号车间厂房南侧及前坪

环评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位于临澧经济开发区常德 (略) 4号车间厂房南侧及前坪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515.07m2,总建筑面积3330m2。主要建设1条7500t/a对苯二*酸盐类烟花还原剂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烘干、粉碎粉尘、燃气燃烧废气:烘干粉碎车间密闭,烘干、粉碎包装粉尘与闪蒸干燥炉燃气燃烧废气共同经设备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经15m排气筒排放。风干晾晒粉尘、投料粉尘经厂房、顶棚遮挡、重力沉降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厂区废水主要包括浸泡废水、离心废水、设备清洗水、车间地面拖洗水。本项目产生的浸泡废水、离心废水、设备清洗水、车间地面拖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临澧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接纳 (略) (略) ,最终进入临澧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引风机、胶磨机、反应釜(搅拌站)、闪蒸干燥粉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浸泡池底泥、布袋收尘、污水处理站化学沉淀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气浮渣),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统一进行安全处置。布袋收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浸泡池底泥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包装物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卖相关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可满足拟建项目固废的暂存需求。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浸泡池、成品区、原料堆场、中间产品堆场、反应釜安装区、阳光棚、晾晒棚、烘干粉碎车间等生产作业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等仅需进行一般防渗。此外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按照GB*进行防渗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需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防渗。其中办公区、 (略) 等不涉及生产活动的区域仅进行简单防渗。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佳 (略) 年产7500吨新型还原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民之家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7500吨新型还原剂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佳 (略)

建设地点

临澧经济开发区常德 (略) 厂区4号车间厂房南侧及前坪

环评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位于临澧经济开发区常德 (略) 4号车间厂房南侧及前坪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515.07m2,总建筑面积3330m2。主要建设1条7500t/a对苯二*酸盐类烟花还原剂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烘干、粉碎粉尘、燃气燃烧废气:烘干粉碎车间密闭,烘干、粉碎包装粉尘与闪蒸干燥炉燃气燃烧废气共同经设备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经15m排气筒排放。风干晾晒粉尘、投料粉尘经厂房、顶棚遮挡、重力沉降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厂区废水主要包括浸泡废水、离心废水、设备清洗水、车间地面拖洗水。本项目产生的浸泡废水、离心废水、设备清洗水、车间地面拖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临澧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接纳 (略) (略) ,最终进入临澧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引风机、胶磨机、反应釜(搅拌站)、闪蒸干燥粉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浸泡池底泥、布袋收尘、污水处理站化学沉淀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气浮渣),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统一进行安全处置。布袋收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浸泡池底泥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包装物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卖相关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可满足拟建项目固废的暂存需求。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浸泡池、成品区、原料堆场、中间产品堆场、反应釜安装区、阳光棚、晾晒棚、烘干粉碎车间等生产作业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等仅需进行一般防渗。此外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按照GB*进行防渗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需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防渗。其中办公区、 (略) 等不涉及生产活动的区域仅进行简单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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