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羊场壕村农副产品生产、深加工及销售基地建设项目
2、拟建地点:鄂托克前旗城川镇
3、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项目内容与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6亩),包括生产厂房、综合办公服务区、附属设施、硬化和晾晒场四部分。其中生产厂房600平方米,包括消毒间、烘炒间、油料生产间、罐装间、油渣库、成品油库、工作通道;综合办公服务区400平方米,包括机修库、磅房、办公室、工人宿舍、餐厅、卫生间、配电室;附属设施600平方米,包括电子磅、绿化、 (略) 、水电设施;硬化和晾晒场1400平方米。
5、项目建设的意义:
项目的实施填补了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原有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产品加工规模小、难以 (略) 场竞手力的空缺,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为逐步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提供经济基础。此外,通过项目的实施,帮助实现区域内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帮助农牧民生产的油料作物实现就地转化,增加农牧民收入。
6、项目投资及建设期:
(1)项目总投资*元,自有资金*元、其他资金*元。
(2)建设期预计2023年8月-2024年12月。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企业居民的影响风险;
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3、在工程实施过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李文成
电 话:*
地址:鄂托克前旗城川镇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