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拟投资建设“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完成,对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文街以北、 (略) 以东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只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无土建工序,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等措施进行污染防治。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加工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
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音降噪设施、厂房隔音;加强项目区内环境管理,控制人员活动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石油类、溶解性总固体,废水依托潍坊 (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签订废水接收协议)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经上实环境高新(潍坊) (略) 处理后可达标排入浞河,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危险品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漆渣、废SCR催化剂(钒钛系)、废过滤棉。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略) 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0536 *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文街以北、 (略) 以东附近各企事业单位及附近村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调查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公告发布单位: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18
我单位拟投资建设“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完成,对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新一代高热效率发动机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文街以北、 (略) 以东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只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无土建工序,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等措施进行污染防治。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加工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
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音降噪设施、厂房隔音;加强项目区内环境管理,控制人员活动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石油类、溶解性总固体,废水依托潍坊 (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签订废水接收协议)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经上实环境高新(潍坊) (略) 处理后可达标排入浞河,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危险品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漆渣、废SCR催化剂(钒钛系)、废过滤棉。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略) 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0536 *
环评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文街以北、 (略) 以东附近各企事业单位及附近村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调查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公告发布单位:博鼎动力(山东)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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