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环境影响评价海域第一次征集公告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环境影响评价海域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 (略) 大铲湾 (略) | 项目编号:DC-2024-*-004 |
项目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环境影响评价(海域) | ||
项目编号 | DC-2024-*-004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4-18 18: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4-21 18: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4 | ||
采购单位 | (略) 大铲湾 (略) | 联系人 | 周森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要求,开展整个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需要的情况下,编制*域形成(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海洋专篇),深度需满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协助*方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报批等工作,并最终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批复。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有类似项目业绩。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及证明文件;资质、资格类证明文件;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 (略) “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征集单位: (略) 大铲湾 (略) | 项目编号:DC-2024-*-004 |
项目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环境影响评价(海域) | ||
项目编号 | DC-2024-*-004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4-18 18: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4-21 18: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4 | ||
采购单位 | (略) 大铲湾 (略) | 联系人 | 周森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要求,开展整个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需要的情况下,编制*域形成(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海洋专篇),深度需满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协助*方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报批等工作,并最终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批复。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有类似项目业绩。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及证明文件;资质、资格类证明文件;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 (略) “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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