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河南堉峰建设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海绵城市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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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河南堉峰建设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海绵城市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索引号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 (略) 年生产*平 (略) 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固环审〔2024〕13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年生产*平 (略) 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固始县秀水区 (略) 局沥青拌和站,占地面积为7767㎡,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依托原“ (略) 年生产30 (略) 面透水砖项目”已建厂房、设备、设施建设。透水混凝土生产工艺为:水泥、石子、增强剂、水搅拌成透水混凝土;透水砖生产工艺:水泥、沙子、石子、增强剂经过配料、搅拌,机器加工高压成 (略) 面透水砖。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置措施。生产车间实行全密闭,安装自动门和雾化喷淋装置,生产线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达到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标准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略) 和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并 (略) 面清扫、洒水。

  2、废水。本项目养护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外售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5、加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密闭运输,禁止沿途漏洒。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表》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年生产*平 (略) 建材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4年3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 (略) 年生产*平 (略) 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固环审〔2024〕13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年生产*平 (略) 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固始县秀水区 (略) 局沥青拌和站,占地面积为7767㎡,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依托原“ (略) 年生产30 (略) 面透水砖项目”已建厂房、设备、设施建设。透水混凝土生产工艺为:水泥、石子、增强剂、水搅拌成透水混凝土;透水砖生产工艺:水泥、沙子、石子、增强剂经过配料、搅拌,机器加工高压成 (略) 面透水砖。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置措施。生产车间实行全密闭,安装自动门和雾化喷淋装置,生产线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达到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标准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略) 和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并 (略) 面清扫、洒水。

  2、废水。本项目养护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外售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5、加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密闭运输,禁止沿途漏洒。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表》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年生产*平 (略) 建材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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