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西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慈溪市西部三塘横江排涝通道综合整治工程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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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西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慈溪市西部三塘横江排涝通道综合整治工程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西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慈溪市西部三塘横江排涝通道综合整治工程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西河区水利综合 (略) 西部三塘横江排涝通道综合整治工程

(略) 西部三塘横江

(略) 西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

工程全长12.9千米,现状宽度45米,西部三塘横江途径宗汉街道、长河镇、周巷镇,支流自西向东与31条河道相连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岸绿化提升、改造,闸口、泵站整治,河道护岸维修,桥梁维修,河道清障,水生态改善, (略) 提升改造,景观节点打造及管护工程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对周边绿地保护;针对桥基、泵闸等需采取围堰等水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同步建设绿化配套工程。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堆场应远离河道,加强桥梁、泵闸等施工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因施工不当而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场地泥浆废水、坑基排水等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借用附近民用建筑。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机械漏油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设置各类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做好物料覆盖和定期洒水工作;运输料石、水泥、渣土等的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辆出入场地采取清洗等措施;使用排放合格的机动 (略) 移动机械,合理设置施工 (略) 线。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需按照《 (略) 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执行申报和公告制度。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及时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多余废土石方应按规定清运到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期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营运期泵闸及泵站产生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6楼608室( (略) 街道 (略) 1428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西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慈溪市西部三塘横江排涝通道综合整治工程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西河区水利综合 (略) 西部三塘横江排涝通道综合整治工程

(略) 西部三塘横江

(略) 西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

工程全长12.9千米,现状宽度45米,西部三塘横江途径宗汉街道、长河镇、周巷镇,支流自西向东与31条河道相连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岸绿化提升、改造,闸口、泵站整治,河道护岸维修,桥梁维修,河道清障,水生态改善, (略) 提升改造,景观节点打造及管护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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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对周边绿地保护;针对桥基、泵闸等需采取围堰等水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同步建设绿化配套工程。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堆场应远离河道,加强桥梁、泵闸等施工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因施工不当而造成对水体的污染;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场地泥浆废水、坑基排水等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借用附近民用建筑。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机械漏油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设置各类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做好物料覆盖和定期洒水工作;运输料石、水泥、渣土等的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辆出入场地采取清洗等措施;使用排放合格的机动 (略) 移动机械,合理设置施工 (略) 线。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需按照《 (略) 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执行申报和公告制度。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及时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多余废土石方应按规定清运到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期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营运期泵闸及泵站产生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6楼608室( (略) 街道 (略) 1428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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